医共体管理中心标识标牌建设项目院内必选公告

医共体管理中心标识标牌建设项目院内必选公告


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医共体的凝聚力和竞争力。经医院研究决定,拟对医共体文化建设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内容:医共体文化展架、指示牌、门牌等文化建设。

编号

名称

规格

工艺

数量

单位

1

医共体管理中心指示牌

60x240

镀锌板焊接工艺 具体沟通 单面 分色 喷漆 上沾亚克力

1

2

医共体管理中心楼层指示牌

80x240

镀锌板焊接工艺 具体沟通 单面 分色 喷漆 上沾亚克力

1

3

医共体管理中心指示牌

100x240

镀锌板焊接工艺 具体沟通 单面 分色 喷漆 上沾亚克力

1

4

门牌

32x14

金属弯曲 内扣 焊两个葫芦口 喷白色漆正面左侧 uv 右侧 做一个2mm透明亚克力背敷软磁

20

5

楼栋简介牌

60x80

金属弯曲 内扣 焊两个葫芦口 喷白色漆画面做一个 2mm透明亚克力背敷软磁

6

6

楼栋名称牌

30x30

拉丝钛金精工字

6

7

医共体管理中心

50x50

拉丝钛金精工字

1

8

展板

内框100x200

1.2镀锌板焊接 两头的立柱做圆角形式 不含内芯画面立柱上的字和logo做 5mm透明亚克力背喷打白uv 和7mm亚克力字喷漆

10

9

房间方向牌

60x25

金属弯曲 内扣 焊两个葫芦口 喷白色漆画面做一个 2mm透明亚克力背敷软磁

1

10

展板

120x350

PVC 太空板uv 钢化膜+水晶字+电视5台

1

11

形象墙

110x270

拉丝钛金精工字+亚克力logo

1

二、采购人:汶川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预算金额:9.4万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可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本身以及报告中提及的财务报表),②也可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以及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内部财务制度(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⑤也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纳税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盖供应商公章。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盖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

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比选

服务要求

1、明确体现医共体的文化展示,色彩明朗,融入汶川特色,经久耐用。

2、成交供应商具体的设计图纸和设计方案须按采购人要求进一步深化设计,最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才能正式制作安装。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设计成果及其产品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成品知识产权属采购人所有。

4、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提交策划设计方案供采购人审核;2日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深化策划设计方案。

六、其他技术要求

1、按要求供应材料,所用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材料,质量、技术性能需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的要求,材料须具有合格证。

2、应保证安装位置精确、安全、牢固、美观且同时供应商应对安装场地周围各类管线和邻近物、构建物进行保护;安装时如有损坏各类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供应商应在完工后完全恢复。

3、所有货物的规格、图例、安装点位等均需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当设计的标识牌安装形式及位置与实际存在构造物发生冲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并向采购人及时反应情况,得到采购人同意后适当调整标识牌的安装位置。

5、供应商所制作的产品材质、表面完整度、文字印制及外观、产品使用工艺等需严格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要求制作,不得出现表面凹凸不平、文字印制不清晰、外观刮花模糊等情况。

6、供应商所有工作不得影响采购人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凡是有可能影响采购人工作开展的事项须在采购人正常工作时间外实施。

七、人员要求

1、供应商配备1名驻场管理人员负责与采购人的沟通,配备1名策划设计人员、2名安装人员。(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有效税务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安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有效税务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

4、安全责任:供应商在给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供应商应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服务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验收标准及方法:

(1) 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2)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进行验收。

(3) 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4) 履约验收内容: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竞标人响应文件内容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进行验收。

(5) 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进行验收。

注:1、以上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

2、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如有最新的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

八、项目评分情况

由院内组织评审,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30%

30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比选报价为基准价,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最后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客观评审

2

策划方案30%

30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设计理念(要求要兼顾功能性和视觉吸引力;②标识类别设计(需在服务清单内选取);③策划创意;④展示区域分析;⑤策划初步效果展示;以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采购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30分,每缺漏一项扣6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3分,扣完为止。

(内容缺陷是指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错误中等任意一种情形。)

主观评审

3

制作实施方案30%

3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制作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②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③人员配置计划;④资源配置计划;⑤制作方案;以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采购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30分,每缺漏一项扣6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3分,扣完为止。

(内容缺陷是指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错误中等任意一种情形。)

主观评审

4

售后服务10%

1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①与采购人的沟通措施;②后续响应内容;③后续响应时间;④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以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采购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0分,每缺漏一项扣2.5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25分,扣完为止。

(内容缺陷是指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错误中等任意一种情形。)

主观评审

九、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7:30)采用邮件报名方式,直接将报名申请(格式自定)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超过报名时间要求视为无效报名邮件(报名邮箱:wcxrmyy@263.net),参选单位需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包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参选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09:30时,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2月4日上午09:30时,汶川县人民医院四楼网诊会议室。

十二、本邀请在“汶川县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汶川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1*****1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识标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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