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物资检测设备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物资检测设备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物资
检测设备租赁询价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GXTC-CZ-*******)
1、采购条件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询价方式网上公开报名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商”)就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物资检测设备租赁询价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报价文件。
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3、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台) | 租赁期限 | 预算价 (万元) |
1 | 配电变压器局放测试仪 | TWPD-2621-H2 | 1 | 2016年11月28日—2017年5月27日 | 10 |
2 | 伏安特性综合测试仪 | FA-805 | 1 | ||
3 | 温升试验综合测试仪 | RSWS-V | 1 | ||
4 | 保护电路有效性测试仪 | RSBC-III | 1 |
4、交付地点
按采购人要求交付至指定地点。
5、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5.2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
5.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5.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6) 报价人处于破产状态;
(7)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 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 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 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6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供应商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采购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报价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询价文件的获取
6.1供应商可自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17日17:00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于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7楼708室)购买询价文件。
6.2供应商可现场或电汇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询价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多汇不退。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务必提供如下报名资料,若由于以上信息提供不完全或不真实,或因款项或用途不明导致应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
7.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7楼708室;
7.3供应商需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或邮寄至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报价文件接收时间以代理公司收到报价文件时间为准,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708室
联系人:韩起、阮雅娟(项目经理)
电话: ****-*******
电子邮箱:gxzb_sp@163.com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1149
行 号: ********3568
收款人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询价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行 号:********6042
附件1:投标报名表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物资
检测设备租赁询价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GXTC-CZ-*******)
1、采购条件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询价方式网上公开报名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商”)就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物资检测设备租赁询价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报价文件。
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3、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台) | 租赁期限 | 预算价 (万元) |
1 | 配电变压器局放测试仪 | TWPD-2621-H2 | 1 | 2016年11月28日—2017年5月27日 | 10 |
2 | 伏安特性综合测试仪 | FA-805 | 1 | ||
3 | 温升试验综合测试仪 | RSWS-V | 1 | ||
4 | 保护电路有效性测试仪 | RSBC-III | 1 |
4、交付地点
按采购人要求交付至指定地点。
5、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5.2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
5.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5.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6) 报价人处于破产状态;
(7)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 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 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 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6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供应商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采购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报价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询价文件的获取
6.1供应商可自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17日17:00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于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7楼708室)购买询价文件。
6.2供应商可现场或电汇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询价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多汇不退。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务必提供如下报名资料,若由于以上信息提供不完全或不真实,或因款项或用途不明导致应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
7.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7楼708室;
7.3供应商需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或邮寄至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报价文件接收时间以代理公司收到报价文件时间为准,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708室
联系人:韩起、阮雅娟(项目经理)
电话: ****-*******
电子邮箱:gxzb_sp@163.com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1149
行 号: ********3568
收款人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询价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行 号:********6042
附件1:投标报名表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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