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厅机关监控摄像头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厅机关监控摄像头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西省公安厅采购厅机关监控摄像头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组合音像设备/其他组合音像设备 |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公安厅 | ||
行政区域 | 南昌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 09:5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万警官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1-******** |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公安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万警官,07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江西省公安厅采购厅机关监控摄像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需报名,详见询价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采购厅机关监控摄像头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现就江西省公安厅采购厅机关监控摄像头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江西省公安厅采购厅机关监控摄像头 | 1 | 项 |
二、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400万全彩红外半球摄像机 | 1、传感器类型:不低于1/1.8",分辨率不低于400w; | 台 | 120 |
2 | 摄像头电源 | 1、国标,12V1A输出 | 个 | 120 |
3 | 解码器 | 视频解码格式:H.264,H.265,Smart264,Smart265,MJPEG | 个 | 1 |
4 | 硬盘录像机 | 1、存储接口:不低于9个SATA接口,已内置不低于8块8TB硬盘,容量64TB | 台 | 2 |
5 | 视频监控操作台 | 1、处理器:不低于8核,2.7GHz,国产化CPU | 台 | 1 |
6 | 视频监控软件授权扩容 | 提供共不低于120路的软件扩容授权 | 项 | 1 |
7 | 室外防水六类屏蔽双绞线 | 1、标准:符合ISO/IEC *****、TIA-568-C.2、GB/T *****.5要求,所用材料符合RoHS要求, | 米 | |
8 | 电源线 | RVV2*1.0 | 米 | |
9 | PVC管 | PVC25 | 米 | 4000 |
10 | 软管 | 20 | 米 | 800 |
说明:
1、服务要求: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若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签订总额的20%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2、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货物。
(2)本项目包含安装调试(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投标人必须确保设备正常高效运转,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设备调试工作。
(3)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自合同货物到货验收合格5年后。
(4)如监控系统需开展升级、迭代、或替换等情况,需全力无偿配合做好设备联调、测试等工作。
三、投标公司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单位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需求及要求需全部响应,出具响应承诺;
6.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标注正本和副本)。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满足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签订合同后付款50%,安装调试完后再付剩余的50%。
七、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时;
2.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
3.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八、联系方式
装备财务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
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
2024年11月28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询价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需报名,详见询价公告
方式:无需报名,详见询价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省公安厅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
联系方式:万警官,0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警官
电 话: 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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