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年重点市场卷烟消费趋势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烟*年重点市场卷烟消费趋势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4-2025年重点市场卷烟消费趋势研究项目(项目编号:0615-244*****0861)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8日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4-2025年重点市场卷烟消费趋势研究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上海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1)项目名称:上海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4-2025年重点市场卷烟消费趋势研究项目

(2)项目内容:2024-2025年重点市场卷烟消费趋势研究项目

(3)项目编号:0615-244*****0861

(4)预算金额:94.877万元(含税)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最高限价:94.877万元(含税)

(7)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交付日期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交付。

(8)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①当前卷烟消费现状、变化、特征等。从需求变化、消费观念、消费结构、消费特征等方面开展研究。②未来卷烟消费预期: 通过对终端、消费者卷烟消费态度、消费行为、消费心理的深度调研,描述卷烟消费预期可能出现的一些变化。③卷烟消费趋势分析:结合现状分析与预期判断,指出未来卷烟消费可能呈现出的新趋势,如价位的变化、品类的变化、产品特点的变化等。④其它:由调研公司给出建议。如品牌布局、品牌培育、产品研发等。

(9)拟中标人数量:1家

注1:投标人对所有规格服务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截至开标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截至开标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

7.未被列入中国烟*总公司及上海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在未被列入上海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9.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05日止,每天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于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人民币(RMB500.00元),售后不退。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1)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5)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或指定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楼开标室。

七、其他

1.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天津阳光采购平台网(cgo.tpre.cn/#/home)发布。

2.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人民币(RMB 500.00元),售后不退;未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的参与资格。

(1)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资料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现场登记报名。

(2)网上报名:

①公对公电汇标书款(单位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开户行帐号:441*****010071*****68668),备注注明“0615-244*****0861项目标书款”。报名确认时间以电汇到账时间为准,如到账时间超过报名时间期限,则报名不成功。

②将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电汇底单、可编辑形式的报名信息(报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手机号、电子邮箱、纳税人识别号)发送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邮箱(titc302@163.com)后致电项目负责人,资料发送齐全并经确认后报名成功。

3.“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报名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网址:cgo.tpre.cn/#/home)”完成“供应商”角色注册并办理CA锁,因注册失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对本项目完成报名登记,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将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未按时或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本项目纸质、电子投标文件均须按要求递交,当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操作手册可从中环电子(客户服务热线:400-0566-110)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规范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成林道319号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

联 系 人:陈坤 联 系 人:杨佳佳、于鹏

电 话:022-********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titc302@163.com

202*****092258*****1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卷烟消费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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