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招标公告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招标公告


电子化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遂川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XTCJA********80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服务商须知5
一、投标服务商须知前附表5
二、说明6
1. 适用范围6
2. 定义6
3. 投标服务商6
4. 投标费用6
5. 投标服务商代表6
三、 招标文件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6
7. 招标文件的澄清7
8. 招标文件的修改7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7
9. 提示7
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7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7
12. 投标文件上传和制作8
13. 证明投标服务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8
14.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
15. 投标报价8
16. 投标保证金9
17.投标有效期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0
18.投标截止期10
19.迟交的投标文件10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0
六、开标与评标10
21.开标10
22.投标文件的初审11
23. 投标的澄清11
24.投标的评价与比较11
25.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11
26. 与评标委员会的接触12
七、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12
27. 意外情况的情形12
28. 意外情况的处理12
八、推荐中标候选服务商、确定中标服务商12
29.推荐中标候选服务商标准12
30.确定中标服务商12
九、公示、质疑13
31. 公示13
32. 质疑13
十、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13
33. 中标通知书13
34. 签订合同13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14
35. 采购代理服务费14
36. 履约保证金14
37.进场交易服务费14
十二、附则14
38. 解释权14
第三章 合同条款15
合同条款前附表15
第四章 合同格式19
1.投标书21
2.开标一览表22
3. 分项报价表22
4.开标一览明细表23
5-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24
5-2拟派本项目人员一览表25
6.技术方案26
7.服务要求响应表27
8.商务条款响应表28
9.资格证明文件29
10、其他资料35
第六章 采购需求表和采购人需求书38
一、采购需求表38
二、采购人需求书3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遂川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依据遂川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遂川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1、招标编号:JXTCJA********80
2、采购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主要服务内容采购预算
1遂川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1项1、对土地、房产、林权已有的登记信息按各行业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梳理与整理,形成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建立原始库。
2、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土地、房产、林权已建好的原始库,通过抽取、转换、补录、整合等方法,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对土地、房产、林权已有登记档案按照各行业档案管理要求, 进行档案扫描,并与登记信息挂接。
4、确保数据整合规范、成果正确,全程对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进行质量控制。按照国家、 省相关规范标准逐级汇交。398.5万元
注:(1)本项目设有最高单价限制(详见招标文件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清单),投标服务商所投单价超过最高单价限制,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采用统一折扣率报价方式,统一折扣率=投标总报价÷采购预算,各分项报价=各分项最高单价限制×统一折扣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未按此要求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有意向的投标服务商可从2016年11 月16 日起至2016年 12 月 7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吉安(网址: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服务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吉安,逾期投标无效(投标服务商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850-3300)。
4、投标服务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服务商的其他要求:
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下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投标服务商;
2)投标服务商具有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投标服务商在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局备案具有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承建资格,并提供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承担单位资质备案名单公示截图加盖投标服务商公章及网址链接;
4)投标服务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及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近一年(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金缴纳凭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12 月 8 日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服务商的法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7、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遂川县人民政府旁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
8、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服务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逾期投标无效。
10、本次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11、上传了投标文件的服务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遂川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 遂川县银云路89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市建设局)二楼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尹先生 邮 编:343000
电子函件:jxzbja@126.com 网 址:http://www.jxbidding.com

第二章 投标服务商须知
一、投标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内 容
12.1详见“投标邀请”
216.1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万元整(¥6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从投标服务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川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字样。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信息:
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遂川县支行
帐号:****************88
投标保证金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到帐对帐单为准,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服务商,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其投标。
3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41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
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并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辅助专家评标;
CA数字证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
525.3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办法)
635.1采购代理服务费:(1)中标服务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收取;
736.1(1)中标服务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应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2)中标服务商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中标服务商相关信息提交给采购监管部门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1)中标服务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进场交易服务费。
(2)具体金额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遂川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3服务商:向采购人提供投标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
2.4服务:采购人所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
3. 投标服务商
3.1投标服务商的资格条件: 详见“投标邀请”
3.2对投标服务商的限制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3.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费用
4.1投标服务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投标服务商代表
5.1指全权代表投标服务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服务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
三、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服务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采购需求表和采购人需求书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服务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服务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服务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上传经采购人确认的澄清或更正文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更正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服务商。投标服务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和更正函。
8.2 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服务商具有约束力。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提示
9.1投标服务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
9.2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服务商负责。
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 分项报价表
4)开标一览明细表
5)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派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6) 技术方案
7)服务要求响应表
8)商务条款响应表
9)资格证明文件
10)其他资料
12. 投标文件上传和制作
12.1投标服务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服务商应将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电子版应与纸质版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
13. 证明投标服务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投标服务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格式10”)。
13.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格式10”)。
14.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服务商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售后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服务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5. 投标报价
15.1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所有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相关的费用。报价采用全包干形式,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注:投标服务商应考虑该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因投标服务商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报价不合理或费用计算错误,采购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及后果自负。
15.2 服务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开标一览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在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服务商在开标时间之前按“投标服务商须知前附表”中提供的账户信息和规定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支票、本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形式交纳。
注:投标服务商可凭银行进账单扫描件作为投标保证金凭据。
16.3 任何未按第16.1和第16.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效投标。
16.4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服务商的投标保证金。
16.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服务商的投标保证金。
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服务商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投标服务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中标服务商未按招标文件所述规定签订合同;
4)中标服务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5)中标服务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6)中标服务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投标服务商应准备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备用)和CA数字证书(即为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17.2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和CA数字证书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
17.3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服务商负责。
17.5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按“投标服务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服务商。已参加投标的服务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服务商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截止期
18.1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 CA数字证书及纸质招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18.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服务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服务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CA数字证书,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服务商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服务商可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上重新上传修改后投标文件或撤回其投标。
20.2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服务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服务商代表须携带CA数字证书参加,并应签名和递交CA数字证书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21.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服务商未递交CA数字证书的,被视为无效投标。
21.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服务商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1.4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第五章附件10”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服务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如果投标服务商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22.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服务商的相对排序。
22.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服务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具体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
22.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3. 投标的澄清
2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服务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服务商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4.投标的评价与比较
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的“评审办法”,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5.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25.1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5.2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审办法,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计算出每个投标服务商的总得分。
25.3综合评分总分内容详见“评审办法”。
26. 与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6.1 除按本须知“第23.1条”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服务商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评标委员会接触。
26.2 投标服务商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七、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
27. 意外情况的情形
27.1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 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
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
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28. 意外情况的处理
28.1 出现上述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八、推荐中标候选服务商、确定中标服务商
29.推荐中标候选服务商标准
29.1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9.2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指标优劣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30.确定中标服务商
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0.2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后,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服务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服务商。
九、公示、质疑
31. 公示
31.1 中标服务商确定后,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及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媒体上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32. 质疑
32.1投标服务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2投标服务商质疑应当在上述规定的质疑期限內将书面材料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材料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服务商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服务商单位公章。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明确质疑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十、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33. 中标通知书
33.1中标结果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服务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服务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投标服务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 签订合同
34.1 中标服务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4.2 招标文件、中标服务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服务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
35. 采购代理服务费
35.1中标服务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投标服务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开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采购合同一份。
35.2中标服务商可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相关信息如下:
开 户 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南昌市大院支行
帐 号:****************755
35.3 中标服务商如未按本须知“第35.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6.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6. 履约保证金
36.1中标服务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服务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3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服务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36.3如果中标服务商没有按本须知“第36.1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6.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可以与排位在中标服务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服务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
36.4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不付利息。
37.进场交易服务费
37.1 本项目进场交易服务费详见“投标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十二、附则
38. 解释权
38.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内容
14.2付款方式:完成总任务量(总任务量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清单)的15%,采购人向中标服务商支付该项目合同价款的10%;完成总任务量(总任务量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清单)的30%,采购人向中标服务商支付至该项目合同价款的25%;完成总任务量(总任务量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清单)的60%,采购人向中标服务商支付至该项目合同价款的50%;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服务商支付至该项目合同价款的90%;余款作为项目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2质量保证期:投标服务商应对其提交的成果提供2年的质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中标服务商承诺质保期超过2年的,按中标服务商承诺的质保期计算。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买方”是指购买技术服务的采购人。
1.4“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技术服务的中标服务商。
1.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技术服务将要进行安装和运用的地点。
1.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技术服务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卖方提交和交付项目成果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 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项目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付款方式
4.1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1 履行期限: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 2017 年 12月30 日前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并通过验收。上级另有要求的,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5.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履行方式: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5.4 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
6. 技术服务:
6.1 系统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必须将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包含并不仅限于:所采购项目技术成果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成果配置文档等)交采购人留存备案
6.2 必须建立单独的服务档案,系统设计、安装、使用、维护情况必须得到完整 的记录,同时必须建立平常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的资料,以提供为验收时制作宣传资料的需要,以保证提供的售后服务准确、周到、及时。
7.合同延期
7.1 卖方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交项目成果。
7.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交项目成果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交项目成果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7.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提交项目成果,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8. 违约赔偿
除合同第9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项目成果,买方 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价的 0.2%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不可抗力
9.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 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9.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 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 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 税费
10.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0.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0.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1. 履约保证金
11.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买方的要求,向买方提交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1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1.3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 退还卖方。
12. 仲裁
12.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 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
13.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成果;
13.1.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 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 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13.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6.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交项目成果类似的技术服务,卖方应对购买类似技术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转让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进行转包及分包。
16. 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7.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8.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9.1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19.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 21.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9.3 除合同本身以外,21.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0. 合同生效及其它
20.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遂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服务名称)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服务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下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2)服务要求响应表;(3)商务条款响应表;(4)报价一览表;
(5)分项报价表;(6)管理方案 ;(7)招标过程答疑函;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服务及年限:
4、合同金额:
5、付款方式:
6、服务时间:
7、保修事项:
8、违约责任
9、其他约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1.投标书

致: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附属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服务商(投标服务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服务要求响应表
4. 商务条款响应表
5. 按招标文件投标服务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服务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服务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服务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投标服务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服务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服务商签章
日期

2.开标一览表

投标服务商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

3. 分项报价表

投标服务商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



4.开标一览明细表
投标服务商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类别具体内容数量单价合计备注
1.
2.
3.
4.
5.
……
总计
投标服务商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注:(1)投标人须就完成本项目,自身拟投入的各项费用情况进行分项说明。
(2)本项目设有最高单价限制(详见招标文件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清单),投标服务商所投单价超过最高单价限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统一折扣率报价方式,统一折扣率=投标总报价÷采购预算,各分项报价=各分项最高单价限制×统一折扣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未按此要求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4)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清单中的“9、其他不可预见经费”为不可让利费用,各投标服务商均按照固定价100000元填报。

5-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性 别手 机
电 话
职 务职 称学 历




资格证书从事测绘
工作年限
从事测绘工作获奖情况
从事测绘工作项目情况
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起始日期终止日期













投标服务商(盖章):
投标服务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2拟派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组织结构)


构姓名专业职称承担过的项目
拟派本顶目的人员

















注:应包含5-1表中的人员

投标服务商(盖章):
投标服务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技术方案

投标服务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表和采购人需求书”相关要求编制技术方案。

7.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条款投标服务商实际响应情况是否响应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

注:1、投标服务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 “采购人需求书”中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如有缺失或遗漏视为偏离;
2、如投标服务商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填写“是。对不满足的服务要求,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填写“否”,并在 “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投标服务商(盖章):

投标服务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8.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商务条款要求是否响应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注:1、投标服务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进行逐条响应,商务条款要求主要包括:付款方式、工期、履约保证金等;
2、如响应服务商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填写“是。对不满足的商务条款要求,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填写“否”,并在 “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投标服务商(盖章):

投标服务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9.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投标服务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服务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服务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1、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材料;
9-1.营业执照副本
注:若招标文件对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有要求,营业执照未体现的,还须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上体现自身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
9-2.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
2、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
9-3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
9-4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3、证明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材料;
9-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见格式)
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9-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
9-7.投标服务商的资格声明(见格式)
9-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材料
9-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9-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服务商签章:

日 期:

9-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服务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服务商签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9-7.投标服务商的资格声明
(供参考格式)
致:(招标机构)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由 工商局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所有投标文件或表格的内容是真实和准确的。
3、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 签字: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传真
邮编: 电话:


9-8.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材料


9-9.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0、其他资料

10-1. 投标企业情况一览表

投标服务商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 真网址/邮箱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银行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10-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交付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10-3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第六章 采购需求表和采购人需求书

一、采购需求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内容遂川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采购项目
工期要求在 2017 年 12月30日前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并通过验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1)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成交服务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3日内将所有服务人员及设备等按要求到位,确保按期正常运作。


二、采购人需求书
一、建设背景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本届政府向社会的庄严承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是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的核心,是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基石。所以,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十分迫切和意义重大。
二、建设目标
通过将遂川县现有的分散存放在国土、房管、林业等部门、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规范》(试行)及江西省出台的规程规范,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遂川县不动产登记发证提供数据支撑。
三、技术路线
充分利用地理信息、计算机、数据库、遥感等技术,依据现行土地、房屋、林地等登记标准和规范,对土地、房屋、林地等登记成果进行整理、规范化和电子化,形成各类原始数据库;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数据库标准及规范,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发证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服务。
四、建设依据
1、土地登记建库依据
1)国土资源部《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籍数据库标);
2)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存量土地登记信息上报办法》;
3)国土资源部《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4)《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5)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6)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细则》;
7)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农村土地地籍调查技术规定》;
8)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与验收办法》。
2、房产登记建库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JGJ/T 252-2011);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 246-2012);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115-2007);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
3、林权登记建库依据
1)国家林业总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2)国家林业总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 1955-2011);
3)《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提交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成果数据有关要求的函》;
4)江西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操作规范;
5)江西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资料汇编。
4、不动产登记建库依据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3)《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4)《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
5)《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五、建设内容
1、范围
遂川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范围包括土地登记、房产登记和林权登记的存量数据进行整合建库。涉及的数据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等的空间信息、登记簿册及历史登记档案。
2、内容
(1)对遂川县的土地、房产、森林林木等已有的空间数据、登记信息和档案数据按各行业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数据采集、梳理与规范,形成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即建立原始库。
以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的最小单元为单位对存量数据进行整理,通过对已有不动产的登记档案、登记簿、权籍图等信息的梳理和整理,形成包括空间权籍图、登记簿和登记档案等内容的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整理成果,登记数据整合过程中发现登记信息存在错误的需进行不动产权属核实。(注:没有空间数据,或空间数据错误,中标服务商负责内业修正补画,内业无法修正补画需进行宗地或宗地内自然幢测量的,中标服务商负责补测)。
根据最新设计的不动产登记簿数据描述要求,考虑到数据完整性、权利继承性和以“宗地”为底盘等管理因素,将原来的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规范化封装整理,形成全面、规范、电子化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即原始数据库,包括土地登记数据集、房产登记数据集和林权登记数据集。
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进行质量控制。
(2)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对土地、房产、林权等已建立好的原始库通过抽取、转换、补录、整合等方法,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1)整合关联
①数据整合
整理现有空间数据,结合档案、城镇二调数据、日常变更数据等进行图形整理,通过对整理后的空间数据进行图层合并、冗余数据剔除、信息补录等操作,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的空间数据以及与之关联的属性数据,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等空间数据统一编码;通过对整理后的非空间数据进行数据归并、冗余数据剔除、信息补录等操作,形成与不动产登记相关技术要求以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相符的不动产登记簿。
②信息落宗
将整合后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进行关联,形成用宗地编号把宗地和不动产单元进行关联,用不动产单元编号把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关联,用业务号实现不动产权利和登记过程的关联,最终形成空间数据、非空间数据关联,历史和现状信息清晰完整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对无空间数据(宗地和自然幢),有档案数据和登记数据的不动产登记单元,此项目任务包括测量此类宗地或自然幢空间数据,并负责将补充规范的、标准的宗地或自然幢空间数据导入权籍数据库中,并进行关联。
对有空间数据(宗地和自然幢),无档案和登记数据的不动产登记单元,此项目任务包括外业补充权属调查任务,并负责将补充规范、标准的权属数据导入权籍数据库中,并进行关联。
2)数据入库
将整理后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对基础地理信息、宗地数据、自然幢数据、权利数据、权利人数据、登记业务等进行数据组织、编码、入库,建成支撑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成果数据库),并生成不动产登记元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入库要进行全面的信息复核,保证入库的数据符合质量控制要求。按照元数据的要求填写所建数据库的元数据。
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进行质量控制。
六、具体要求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1)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数据现状、信息化程度及登记成果(包括空间数据库、登记业务数据库、档案资料),进行现状分析,制定整合建库方案。
2)梳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空间数据(行政区、使用权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自然幢),录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业务数据。
3)对整理后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分别进行数据合并、冗余数据剔除等操作,并关联空间与非空间数据,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中间数据库。
4)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中间数据库进行数据组织、编码、信息复核、入库,形成标准数据库。
5)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进行标准数据库成果检查。
2、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1)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现状、信息化程度及登记成果(包括空间数据库、登记业务数据库、档案资料),进行现状分析,制定整合建库方案。
2)梳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空间数据(地籍区、地籍子区、所有权宗地、界址点、界址线),登记簿册,登记业务数据。
3)对整理后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分别进行数据合并、冗余数据剔除等操作,并关联空间与非空间数据,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中间数据库。
4)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中间数据库进行数据组织、编码、信息复核、入库,形成标准数据库。
5)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进行标准数据库成果检查。
6)将已扫描的电子档案整理挂接。
3、房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1)根据房产登记数据现状、信息化程度,进行现状分析,制定整合建库方案。
2)梳理房产登记业务库,房产测绘数据;楼盘表整理,关联逻辑幢与自然幢,关联房产分户图,关联土地登记落宗。
3)对整理后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分别进行数据合并、冗余数据剔除等操作,并关联空间与非空间数据,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中间数据库。
4)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中间数据库进行数据组织、编码、信息复核、入库,形成标准数据库。
5)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进行标准数据库成果检查。
6)将已扫描的电子档案移库整理。
4、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1)根据林权登记数据现状,信息化程度,进行现状分析,制定整合建库方案。
2)规范化林权空间数据,空间参考一致性处理;林权图纸扫描并分层矢量化;梳理业务数据,相关信息补录完善。
3)对整理后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分别进行数据合并、冗余数据剔除等操作,并关联空间与非空间数据,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中间数据库。
4)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中间数据库进行数据组织、编码、信息复核、入库,形成标准数据库。
5)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进行标准数据库成果检查。
6)将纸质档案扫描成电子档案。


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清单
工作内容数量最高单价限制(元)
1、数据采集和规范化整理集体土地所有权403982.20
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电子档案整理50005.66
纸质档案整理139849.43
纸质空间数据整理440050.30
数据库958418.24
非电子登记信息1198415.72
电子登记信息50006.2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登记电子档案整理50005.03
纸质档案整理8006.29
非电子登记信息80012.58
电子登记信息50006.29
房屋所有权档案数据整理非电子档案整理525006.29
电子档案整理75005.03
空间数据整理(自然幢)纸质数据整理1240031.44
楼盘表数据整理非电子化楼盘表数据整理400012.58
电子化楼盘表数据整理36456.29
登记信息整理电子登记数据整理775006.29
非电子登记数据整理400012.58
林权档案整理3113703.14
所有权、使用权空间矢量数据整理
登记信息整理
2、原始库生成及提交110689.60
3、 数据整合关联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整合关联1125760
国有建设有用地使用权数据整合关联
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关联
房产登记数据整合关联
4、数据入库及检查131440.00
5、工作总结文档编制118864.00
6、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检查及提交128924.80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零散矢量空间数据整理450044.00
8、房屋所有权矢量空间数据整理1000018.86
9、其它不可预见经费1100000.00

注:(1)以上数量仅为初步估算,只作为报价参考,具体数量已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投标服务商所投单价超过最高单价限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统一折扣率报价方式,统一折扣率=投标总报价÷采购预算,各分项报价=各分项最高单价限制×统一折扣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未按此要求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4)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清单中的“9、其他不可预见经费”为不可让利费用,各投标服务商均按照固定价100000元填报。
八、技术要求

1、数学基础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要建立统一的数学基础,既可以统一管理,也能够分类、叠加、按照区域分级、或按照专题展示。数学基础要求如下:
(1) 坐标系:西安 80 坐标系;
(2) 高程基准: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
(3) 投影方式:3 度分带高斯-克吕格投影;
(4) 比例尺:1:500-1:10000
2、数据存储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数据格式多样,根据不同的数据内容和采用的存储和应用方式,形成不同的格式:
(1)空间数据库:对于基础地理、行政区划、宗地图、房屋等空间矢量数据保存在 Oracle 数据库中;
(2)属性数据库:不动产登记信息、权属信息、附件资料等保存在 Oracle 关 系型数据库中;
(3)文件服务器:电子档案等资料以文件方式保存,根据最终的应用形式所 采用的管理软件的格式保存。
3、数据拼接
基础底图应统一,各类空间数据库入库前应可按行政区划进行必要的数据拼接。
4、地、楼、房一体化建库
采用地、楼、房一体化的建库技术,建立楼盘表、实现房屋落地。
九、成果提交
1、数据成果
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2、文档成果
(1)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2)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3)项目实施方案
(4)需求分析报告
(5)数据库设计报告
(6)不动产系统测试报告
3、数据保密要求
中标服务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进行数据整合集成,在数据整合集成的全过程中,中标服务商必须确保参与数据整合集成的己方人员,不得私自对数据进行 复制拷贝,不得将数据带离指定场所,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数据,否则,由此引 起的一切后果,中标服务商必须全部承担。
十、本项目派驻人员及自有设备最低配置表
人员、设备的最低配置表
岗位名称单位数量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人1具有注册测绘师及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测绘人员人10具有测绘类或土地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其他人员人15
设备配置要求全站仪台6
GPS测量仪台4
绘图仪台2
扫描仪台20
注:投标服务商必须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测绘人员常驻本项目所在地。
十一、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按时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2)在中标后的整个作业期间,中标服务商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均不负责。
(3)中标单位必须负责本项目环境调查考察、社会调查研究、基础资料收集、文 件编制、后续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及发生的费用。
十二、商务服务
1. 投标服务商应对其提交的成果提供2年的质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中标服务商承诺质保期超过2年的,按中标服务商承诺的质保期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中标人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在用户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在1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服务的,需要确定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质量保证期内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服务商派员到用户使用现场进行维保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4、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检测验收标准等),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检测验收标准。
5、技术培训对象及培训目标、要求
(1)培训对象由业主指定。
(2)培训目标:能较深入地了解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工作原理、操作、验收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要求,并能指导其它技术人员的进行数据的采集、整合、录入、维护等工作。
(3)现场培训应在完工测试和试运转之前完成,正式培训要在验收之前完成,涉及国外设备的教材应有中文资料。
(4)培训教师应精通所有设备、软件的操作技术,且有丰富的经验。
6、采购合同的签订
采购合同由中标服务商与遂川县国土资源局签订。

评审办法
一、符合性审查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的;
2.投标报价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交的;
5.电子版投标文件没有单位电子签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的。
二、评分标准
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
1价格总分2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
2、技术总分(52分)
2.1服务要求
响应2分投标服务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中要求得2分,一项要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以投标服务商服务要求响应表为准;
2.2技术方案35分(1)方案总体要求(4分)
根据方案是否格式规范、内容齐全、条理清晰、表述准确、内容无前后矛盾,数据库总体架构合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优秀得4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
(2)方案技术规范(4分)
能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汇交、共享和更新机制等国家要求的技术规范,制定出切实可行且符合本地特色的规范要求。优秀得4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
(3)方案数据建库(9分)
①数据整合技术流程清晰、合理,符合遂川县实际情况,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
②数据库设计、内容划分、数据组织方式设计与实现,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
③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关键环节和难点进行分析,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
(4)实施方案(18分)
①资料收集完善,实施方案详细(3分)
方案完整且切实可行、合理,数据准备工作内容完整,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②规范化整理,实施方案详细(3分)
方案完整且切实可行、合理,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对缺漏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③数据整合、关联详细实施方案(3分),
方案完整且切实可行、合理且有具体预防出错方法,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④数据检查入库方案(3分)
数据入库方法高效可行,安全可靠,对数据检查和入库给出详细的方案和技术实现方法,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⑤实施方案应编制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图,进度计划,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⑥按照数据整合建库流程,提交不动产建库最终成果。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评审依据:上述评分项均以投标服务商技术方案为准。
2.3项目团队
实力11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证并在江西省本公司或分公司注册的,得6分;
评审依据: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测绘师证书原件为准;
(2)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每有一个工作人员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
评审依据:以《拟派本项目测绘人员一览表》及相关人员的注册测绘师证书原件为准。
2.4设备配置4分(1)投标服务商在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设备配置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全站仪得0.5 分,最多得2分;
评审依据:以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服务商公章为准;
(2)投标服务商在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设备配置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GPS测量仪得0.5 分,最多得2分;
评审依据:以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服务商公章为准;
3、商务总分(28分)
3.1业绩16分(1)投标供应商每提供一个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相关类型业绩且合同额大于100万元的项目的,得3分,此项最多得6分。
(2)投标供应商每提供一个自200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二调、三权发证、承包经营权调查等不动产数据库建库项目,每个得0.5分,最高得10分。
评审依据:均以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3.2投标服务商实力5分(1)投标服务商同时具有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的甲级资质得2分;同时具有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资质得1分;
评审依据:以资质证书原件为准。
(2)投标服务商具有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得3分,每少一项认证扣1分,扣完为止;评审依据:以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为准。
3.3质量保证期2分质量保证期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
评审依据:以投标服务商承诺为准。
3.4培训3分对投标服务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根据方案的优劣程度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培训方案不得分。
评审依据:以各投标服务商的培训方案为准。
3.3售后服务2分投标服务商在江西省区域范围内设有公司或分公司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以投标服务商公司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库 数据整合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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