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桓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桓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28

项目概况

桓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桓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服务名称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第一包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服务项目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技术参数

(一)项目概述

完成2025年新增卷宗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内容如下:

1、对法院新增的诉讼电子卷宗进行电子化加工,并挂接至法院随案平台。

2、法院上诉材料即来即扫。

(二)流程整体要求

流程具备科学性、严谨性、安全性、规范性。流程方案需详细 完备,有审判材料收录清点、目录建库、卷宗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数据分类挂接、数据上传、数据备份、审判材料归还等工作。

(三)加工流程具体要求

1、卷宗扫描节点

随案卷宗需要在立案、庭审前、庭审后、归档前四个节点进行电子卷宗扫描。

2、扫描要求

(1)扫描方式:

根据卷宗幅面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高速扫描仪或平板扫描仪。其中大幅面卷宗可采用大幅面数码平台,也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后的图像拼接方式处理。

(2)扫描模式

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扫描分辨率彩色300dpi格式。图像文件采用JPG格式保存。

(3)扫描质量

扫描时做到不缺页、不重页、图像内容完整。

遇有浮贴时,浮贴加原页扫1页,浮贴揭开之后原页扫1页,若有多张浮贴重叠,每张浮贴均需单独扫描。

扫描时不可折角、遮字、不得有非卷宗的杂物,如头发、纸屑等。

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

3、图像处理

应对扫描后的图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逐页纠偏、去污、图像拼接、裁边处理和排列顺序调整,保证图像符合正常的阅读习惯。图像偏度不得大于1度,原件倾斜不用处理。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卷宗材料不清晰的需要进行软件处理,确保图像文字清晰。

(1)纠偏

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1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

(2)裁边处理

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图像外多余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4、图像质检

按卷宗扫描的质量要求对扫描生成的图像文件逐页进行检查,发现漏扫的要及时补扫,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图像,需重新扫描后进行替换。

5、数据分类挂接

针对于不同的卷宗文件类别,将文件扫描挂接进相对应的目录夹内,确保每个卷宗材料归属于正确的文件名下。

6、数据上传

将确认无误后的电子卷宗数据批量上传至法院电子卷宗系统,确保卷宗能够即时、有效的呈现给办案人及当事人。

7、数据备份

将JPG格式的原始扫描图像文件存储于法院数据库作为备份。

(四)安全要求

严格遵守法院的有关保密规定。电子卷宗工作必须在法院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卷宗。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法院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

2、进驻法院的扫描工作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复印件、联系方式。

3、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卷宗及卷宗信息的私自复印行为。

4、不同工序之间要采取相应措施,杜绝泄密事故发生。

5、电子卷宗加工场地的安全及保密措施。场地需具备保密设施,保证卷宗原件的安全和保密。扫描场所有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人员进入场地不得携带手机、U盘等具有存储功能的物品。

6、数据移交时,扫描加工场所上的数据必须及时删除清空。

7、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

8、加工过程安全要求。对从接收材料开始,对每一个环节能有效的控制并加以记录,最终需要形成完整的流程记录,做到整个电子卷宗过程的追溯控制。

9、现场电脑需将USB端口禁用或拆除。

10、各操作均有日志记录:用户登录操作日志;用户文件传输操作日志;系统管理元操作日志;文件上传日志;网络访问日志等。

(五)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加工流程软件要求

1、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加工流程软件功能具备材料的采集、质检、上传整个采集流程,通过采集模块能够对图像自动纠偏、自动去黑边、字体增强、手动调整等功能。

2、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加工软件具备卷宗电子化加工流程管理及影像二道以上检查、总检功能、能够对影像文件进行自动质检。

3、电子卷宗管理平台,需要包含对过程卷管理和电子档案管理,过程卷管理需要实现分类整理、查询调阅、电子归档等功能,并设置不同权限,分级管理;

4、电子卷宗数据处理软件能够利用卷宗加工后的数据资源,对电子卷宗的目录进行自动识别、对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全文OCR识别同时将所需要的字段信息从识别内容中进行提取。

(六)其他要求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采购人提供、加工场地、桌椅及水电等相关配套设施,中标单位提供扫描设备、电脑、存储设备及服务人员的管理、培训、办公耗材(档案封皮及扫描仪耗材除外)。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凭供方开具的发票,需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5、售后服务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免费质保期≥一年。

6、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13时30分至2024年12月0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桓仁县桓仁镇长江大街130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蓬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卷宗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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