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宇宾馆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彩宇宾馆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彩宇宾馆改扩建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彩宇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16日 08: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1月16日 09:00至2016年11月22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大酒店15楼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0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大酒店13楼)。 | ||
预算金额 | ¥205.922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彩宇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生态大街13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 |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彩宇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彩宇宾馆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彩宇宾馆改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2016HYZX11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彩宇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136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工程名称:彩宇宾馆改扩建工程。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工程内容。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
2.4 工期要求:计划2016年12月12日开工,计划2017年1月10日竣工,工期为30日历天。
2.5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采购预算人民币205.9222万元。
2.6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近三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5.92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16日 09:00至2016年11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大酒店15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6)近一年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7)近三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2013、2014、2015年,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大酒店1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投标均无效。
3.4 拒绝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和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招标
|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