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水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HSC—05022—2—1
高县月江水电站工程已由宜宾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关于高县月江水电站工程有关招标事项的批复》(宜计政策【2004】450 号)批准兴建,项目业主为四川省高县电力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四川省高县电力总公司,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四川省高县电力总公司,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欢迎愿意承包本招标工程的企业法人投标。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高县月江水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高县月江镇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3×4000KW水电站,泄洪建筑物、挡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及附属工程
批复总投资:11497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建设工期:27个月
招标范围: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制作安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水工金属结构制作资格。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或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同时出示原件)。
3、报名时留存上述证件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将于2005年8月22日至200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00时至5:00时(休息日除外)在月江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宜宾市高县月江镇)出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元。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时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9月14日10:00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宜宾市工程交易中心(宜宾市上北街56号),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再接受,未出局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05年9月14日10:00时
地点:宜宾市工程交易中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9月14日10:00时。
发 包 人:四川省高县电力总公司
地 址:高县庆符镇南屏路398号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645150
联 系 人:张晓光、付琴、邓永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达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星辉东路4号A座16楼1号
电 话:028--********
传 真:028--********
联 系 人:彭志宇 薛力云 张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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