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车(纯电动车)招标公告
新能源公交车(纯电动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GGZY2016-28
本招标项目为监利县交通运输局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纯电动车)竞争性磋商采购已由监利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监财采计[2016]487号文件,项目业主为监利县交通运输局,资金为政府出资,项目投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参与。
一、采购内容:(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0辆8-8.5米纯电动汽车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招标范围: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6千万元以上),营业执照范围需注明电动汽车生产或经销;
2、投标人须提供:
2.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
2.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资金证明(必须是本公司职工);(原件)
2.3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2.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商在提供所投产品时必须出具保修卡、中文说明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5、投标企业须在湖北省范围内设立售后服务点,并提供售后服务授权委托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产品技术参数,达到验收合格的等级标准。
4.4资格审查及采购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6年11月24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户名: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交通运输局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纯电动车)竞争性磋商采购)。如无注明,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因保证金查询不到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的风险。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监利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五楼报名室(监利县江城大道106号交通局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须拟派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4) 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9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5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监利县容城镇
邮 编:433300
联系人:钟明志
电 话:153*****3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址:监利县容城镇粮贸路20号
邮编:433300
联 系 人:刘海
电话:150*****771
2016年1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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