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位微调比对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滁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位微调比对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位微调比对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ttp://sthjj.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位微调比对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1)根据服务需求,对所选取的1个监测点位安装小型空气站开展比对监测工作,须保证15天有效监测数据,投标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建设安装及运维,比对监测期间采用自动监测系统对候选点位 SO2、NO2、CO、O3、PM10、PM2.5 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开展在线监测(须保证15天有效监测数据,若捕获失败需增加补充监测时间)。

(2)通过空气站监测比对分析服务,形成国控空气站点微调布点比对监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供应商完成国控空气站点微调布点比对监测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皖东区域中小尺度雷达组网监测能力,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要求适时提供气象科技服务;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地点: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ttp://sthjj.chuzhou.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从竞争性谈判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西路32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30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西路32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

联系方式:高严妍0550-*******

滁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位比对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点位微调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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