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购置费项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公车购置费项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
公车购置费项目

项目编号:金财绩评(2024)013号

主管部门: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

评价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投资评价审核中心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

公车购置费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我中心对公车购置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9.17分,其中,项目决策17.17分,项目过程20.00分,项目产出30.00分,项目效益22.00分,绩效评价评定级别为“良”。(具体评分情况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综合评分表)

公车购置费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项目决策

20

17.17

85.85%

项目过程

20

20

100.00%

项目产出

30

30

100.00%

项目效益

30

22

73.33%

综合得分

100

89.17

89.17%

绩效评定级别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二、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四、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四)项目效益情况

五、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六、 附件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
公车购置费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公务车辆购置是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用公款购买用于公务活动的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在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运营中,公车购置费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永胜乡人民政府有公务用车编制两个,车辆两台,其中一台猎豹牌越野车因使用年限较长故障较多,已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永胜乡人民政府正处于乡村振兴、旅游发展的关键时期,一台公务车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工作需要,故向区政府申请更新公务用车,计划购买途观L380TSI自动四驱一台。

2.立项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

(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

(5)《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委办发〔2020〕12号)

(6)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7)《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机管函〔2023〕200号)

(8)《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更新公务用车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21〕183号)

(9)《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金口河区更新公务用车>的批复》(乐机管函〔306〕号)。

3.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1年9月6日永胜乡人民政府因一辆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较长故障较多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后,向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申请29万购置新公务车。

2021年11月10日根据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更新公务用车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21〕183号)文件,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同意解决公务用车费用27万元。

2023年11月15日根据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金口河区更新公务用车的批复》(乐机管函〔306〕号)文件,同意永胜乡人民政府在编制内购置一辆排气量3.5升以下、单价35万元以内的新能源越野车作为应急保障用车。

2023年11月22日永胜乡人民政府向金口河区人民政府提出采购申请,经资产管理部门、财政局职能股室、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股、金口河区财政局审核同意,走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网上直购方式购买一辆公务用车。

2023年11月30日永胜乡人民政府与绵竹市金华汽车经营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签订《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合同》,购买比亚迪2024款唐DM-i冠军版1.5T200km尊享型新能源轿车,预算资金239,800.00元。

2023年12月5日永胜乡人民政府取得绵竹市金华汽车经营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公务用车购置费239,800.00元、公车附属配件费25,551.00元、车辆保险4,389.00元,合计269,740.00元。

4.资金批复和使用情况

(1)资金批复情况

根据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更新公务用车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21〕183号)文件,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同意解决公务用车费用27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5日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实际支出269,740.00元,其中:车购置费239,800.00元、公车附属配件费25,551.00元、车辆保险4,389.00元。

(3)资金结余情况

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预算经费270,000.00元,实际支出269,740.00元,结余260.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公务车辆购置是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用公款购买用于公务活动的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在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运营中,公车购置费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我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随着公车改革完成,党和国家对配备使用公务交通工具的数量和标准都有严格的规范和限制。采购公务用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决策:立项规范、依据充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

项目管理:预算准确、执行及时、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考核达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档案管理良好。

项目产出:新购置公务用车数量1辆,采购公车质量合格率100%,采购完成率100%,车辆注册登记时效30天,采购完成时间2023年12月5日前,公车采购成本≤27万元。

项目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日常确保党政机关用车,营造永胜乡良好服务形象,行节约,保护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

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从而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本次通过对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的绩效评价,达到以下评价目的:

(1)考察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评估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如未达到预期目标,则对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2)考察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否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和业务流程是否规范,执行是否有效,档案是否齐全;

(3)考察项目的效益和效率,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预算单位、市民是否满意,提高财政预算管理和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作用是否显著。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建设效能、责任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手段。为客观评价公车购置费项目的绩效,结合项目特点,我中心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制定了公车购置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地对项目进行综合性评价,剖析公车购置费支出在预算、管理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究其可能的原因,最后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通过绩效评价,在项目资金管理中引入绩效管理理念,规范管理方式,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为科学决策提供确实有力的依据。

2.绩效评价的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

3.绩效评价的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为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的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

(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

(5)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6)《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委办发〔2020〕12号)

(7)《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机管函〔2023〕200号)

(8)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金口河区更新公务用车的批复》(乐机管函〔306〕号)。

(9)其他与本次评价相关的制度、文件等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由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21项三级指标构成,总分100分。指标设计严格遵循问题导向的设计思路,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指标内涵明确、具体、可衡量;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政策文件、基础数据表、账务、问卷调查、访谈等。

(1)决策指标:20分。用于考察项目部门职能与发展的匹配程度、项目在立项过程中流程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定合理性以及资金到位等各项情况。指标设计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

(2)过程指标:20分。用于考察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各项制度的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指标设计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

(3)产出指标:30分。用于考察项目实际完成效果。指标设计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四个维度进行考察评价。

(4)效益指标:30分。用于综合考察项目资金投入后的效益实现程度,指标设计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满意度四个维度进行考察评价。

4.评价方法

评价组依据绩效评价原则确定了指标体系后,综合运用了以下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2)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预算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6)其他评价方法。

结合本项目特点,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

5.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按照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在定量时,尽可能地做到详细和精确。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统一安排,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金口河区财政局委托我中心完成。为保障本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项目评价工作开展包括前期准备、制定工作方案,现场核查及座谈交流,撰写评价报告等3个阶段,具体实施流程及内容如下:

1.项目启动阶段

由金口河区财政局召开会议布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协调组织本次绩效评价的相关部门及人员。

2.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实施评价前,金口河区财政局向被评价单位下达评价通知。

3.开展前期调研并制定完善工作方案

评价组首先与金口河区财政局沟通,收集财政部门对本次评价的关注重点和要求;其次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了解项目的实施背景、实施内容、绩效目标和组织管理等信息,并收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资料。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结合项目的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撰写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就工作方案内容、指标体系等与区财政局进行沟通,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完善,提交金口河区财政局审核。

4.数据收集

根据定稿后的工作方案,我中心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核查项目实施过程性材料,我中心收集相关业务数据,对收集的资料和数据进行汇总。

5.现场核查

我中心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数据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通过检查、观察、访谈、重新计算、重新执行等方式核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疑问等与永胜乡人民政府沟通,并向金口河区财政局汇报问题及沟通处理结果。

6.数据分析

我中心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数据重点对项目管理的规范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同永胜乡人民政府沟通确定,并向金口河区财政局汇报分析结果。

7.撰写及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对收集到的基础数据、现场核查结果、访谈记录、满意度分析结果等各项数据进行全面复核,查找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取得的主要经验等,并拟定评价报告初稿。向财政局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并交换意见,修改完善后定稿。

8.资料归档

对评价过程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评价工作组就绩效评价报告初稿中所反映的问题与被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在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内容进行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提交财政部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图

13

13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评价工作组根据相关文件制定了《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综合评分表》,绩效评价满分为100分,经评议,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9.17分,其中,项目决策17.17分,项目过程20.00分,项目产出30.00分,项目效益22.00分。评价绩效级别评定为“良”。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项目决策

20

17.17

85.85%

项目过程

20

20

100.00%

项目产出

30

30

100.00%

项目效益

30

22

73.33%

综合得分

100

89.17

89.17%

绩效评定级别

附:公车购置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综合评分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是项目立项的前提和方向,本次评价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以及资金投入三个方面来评价项目决策的优劣。项目决策权重20.00分,本项目得分17.17分,得分率85.85%。扣分原因主要是项目申请、审批、执行程序的及时性不足,设定的绩效指标不够清晰、可衡量度不高。具体得分情况见下表4-1:

表4-1项目决策指标得分

二级指标

分数

得分

得分率

项目立项

8

6.67

83.38%

绩效目标

6

4.5

75.00%

资金投入

6

6

100.00%

合计

20

17.17

85.85%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分析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机管函〔2023〕200号)等文件立项,本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评价认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得满分4.00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分析

该项目根据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更新公务用车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21〕183号)、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金口河区更新公务用车的批复》(乐机管函〔306〕号)文件,我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随着公车改革完成,党和国家对配备使用公务交通工具的数量和标准都有严格的规范和限制。采购公务用车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审批文件和材料合规完整。该项目2021年9月永胜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至2023年12月日该项目才完成,项目执行及时性有待提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4.00分,扣1.33分,得分2.67分。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

项目设置绩效目标符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制定了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合理,与项目实施的宗旨关联度较高,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相匹配。评价认为,项目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该指标得满分3.00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分析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指标基本符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依据产出、效益、满意度三项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设定的绩效指标不够清晰、可衡量度不高。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00分,扣1.50分,得分1.50分。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分析

2021年9月6日永胜乡人民政府因一辆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较长故障较多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后,向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申请29万购置新公务车。预算设置时结合近年来的实际情况作为参考标准,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依据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3.00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分析

2021年11月10日根据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更新公务用车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21〕183号)文件,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同意解决公务用车费用27万元。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3.00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管理过程是保证项目获得效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本次评价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个方面来评价项目管理的优劣。项目管理权重20.00分,本项目得分20.00分,得分率100.00%。项目过程总体而言情况较好,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等指标均得满分。具体得分情况见下表4-2:

表4-2项目过程指标得分

二级指标

分数

得分

得分率

资金管理

10

10

100.00%

组织实施

10

10

100.00%

合计

20

20

100.00%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预算资金27万元,实际到位2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依据评分方法,该指标满分3.00分。

(2)预算执行率分析

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预算资金为27万元,实际到位27万元,截止2023年12月5日实际支出26.97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9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00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有项目支款凭证、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发票等项目审批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评价认为,该指标得满分4.00分。

2.组织实施

(1)项目采购合规性分析

项目单位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按政府采购规定,走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网上直购方式购买一辆公务用车。评价认为,该指标得满分5.00分。

(2)合同管理和执行规范性分析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项目单位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相关合同、档案资料及相关的重决策会议纪要及附件齐全。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5.00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是证明项目取得效果的重要依据,本次评价从产出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四个方面来评价项目。项目产出权重30.00分,本项目得分30.00分,得分率为100.00%。具体得分情况见下表4-3:

表4-3项目产出指标得分

二级指标

分数

得分

得分率

产出数量

6

6

100.00%

产出质量

8

8

100.00%

产出时效

8

8

100.00%

产出成本

8

8

100.00%

合计

30

30

100.00%

1.产出数量

新购公务用车数量

我中心抽取了公务用车采购相关凭证、合同等财务资料,确认此次购置的公务用车为一辆,与预算申请、批复数量相符。评价认为,该指标得满分6.00分。

2.产出质量

质量合格率

2023年12月1日永胜乡人民政府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与绵竹市金华汽车经营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签订《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合同》,购买比亚迪2024款唐DM-i冠军版1.5T200km尊享型新能源轿车,该车通过正规渠道购置,属于合格车辆。评价认为,该指标得满分8.00分。

3.产出时效

采购完成时间

根据2023年11月22日永胜乡人民政府向金口河区人民政府提出采购申请,此次公务用车采购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前。此次采购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符合截止时间要求。评价认为,该指标得满分8.00分。

4.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预算资金为27万元,实际到位27万元,截止2023年12月5日实际支出26.974万元,节约成本0.026,成本节约率0.1%。评价认为,该指标得满分8.0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是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核心内容,本次评价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四个方面来评价项目。项目效益权重30.00分,本项目得分22.00分,得分率为73.33%。新购公务车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公务出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降低了出行成本,保障干部下村以及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政策。具体得分情况见下表4-4:

表4-4项目效益指标得分

二级指标

分数

得分

得分率

社会效益

8

6

75.00%

经济效益

4

3

75.00%

可持续影响

10

8

80.00%

满意度

8

5

62.50%

合计

30

22

73.33%

1.社会效益分析

(1)确保党政机关用车分析

使用该专项资金购置公务用车后,能长期保障工作人员用车需求,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公务出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政策。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评定为良,得3.00分。

(2)营造良好服务形象分析

使用该专项资金购置公务用车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了出行成本,改善公务出行效率低下,保障干部下村以及处理应急突发事件,为其营造良好形象。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评定为良,得3.00分。

2.经济效益

提高财政资金经济效益分析

公车购置费用资金由永胜乡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计划,区财政局将资金下拨后再进行支付。无闲置和滞留资金。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评定为良,得3.00分。

3.生态效益

倡行节约保护环境分析

永胜乡人民政府有公务用车编制两辆,其中一台报废后需补充一辆,满足相关规定。此次永胜乡人民政府此次购置的公务用车为亚迪2024款唐DM-i冠军版1.5T200km尊享型新能源轿车,具有环保性能。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评定为良,得8.00分。

4.公务满意度

(1)日常公务出行满意率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满意度绩效评价,共收到满意度调查问卷7份,满意度100%。评价认为,该指标得满分4.00分。

(2)运行保障满意度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满意度绩效评价,共收到满意度调查问卷7份,但在设置的九项调查内容中,仅有一项系运行保障满意度调查内容。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4.00分,扣3.00分,得1.00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申报执行时间跨度长,项目执行及时性有待提升

问题:该项目2021年9月永胜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至2023年12月5日该项目才完成,项目执行及时性有待提升。

建议:加强项目申请及执行力度,当年项目尽量当年完成,时间跨度不宜过长。

(二)满意度问卷问题过于简单,按实际情况丰富问卷内容

问题:满意度调查问卷仅收集7份,每份问卷仅有9个问题,问卷无受访日期、受访者签名等重要因素,所选选项全部一样。满意度问卷流于形式。

建议:制定更加完善的满意度调查问卷,问题不仅限于日常公务出行满意度调查,可补充增加运行保障满意度调查内容及工作人员关心的其他内容。

附件:公车购置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综合评分表


附件 公车购置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综合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评分过程

最终得分

得分率

A决策(20分) 

A1项目立项(8分) 

A11立项依据充分性

4

评价要点:
1.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政策依据充分;
2.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权重分的50%

该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机管函〔2023〕200号)等文件立项,本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依据评分方法,该指标满分。

4

100.00%

A12立项程序规范性

4

评价要点:
1.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2.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立项、申请、审批、执行程序的及时性。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权重分的33.33%

根据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更新公务用车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21〕183号)、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金口河区更新公务用车的批复》(乐机管函〔306〕号)文件,我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随着公车改革完成,党和国家对配备使用公务交通工具的数量和标准都有严格的规范和限制。采购公务用车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审批文件和材料合规完整。该项目2021年9月永胜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至2023年12月日该项目才完成,项目执行及时性有待提升。依据评分方法,该指标扣1.33分。

2.67

66.67%

A2绩效目标(6分)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3

评价要点:
1.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2.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3.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4.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权重分的25.00%

项目设置绩效目标符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制定了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合理,与项目实施的宗旨关联度较高,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相匹配。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3

100.00%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3

评价要点:
1.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2.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权重分的50.00%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指标基本符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依据产出、效益、满意度三项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设定的绩效指标不够清晰、可衡量度不高。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

1.5

50.00%

A3资金投入(6分)

A31预算编制科学性

3

评价要点:
1.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2.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3.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是否考虑了实际情况。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权重分的33.33%

2021年9月6日永胜乡人民政府因一辆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较长故障较多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后,向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申请29万购置新公务车。预算设置时结合近年来的实际情况作为参考标准,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依据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

3

100.00%

A32资金分配合理性

3

评价要点:
1.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2.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权重分的50%

2021年11月10日根据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更新公务用车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21〕183号)文件,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同意解决公务用车费用27万元。预算资金在额度分配合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

3

100.00%

B过程(20分)

B1资金管理(10分)

B11资金到位率

3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资金到位及时率<100%,且未对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得分等于指标业绩值*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率<100%,且对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得分等于0。

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预算资金27万元,实际到位2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依据评分方法,该指标满分。

3

100.00%

B12预算执行率

3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预算执行率=预算实际使用金额/预算资金计划投入金额,实际得分=预算执行率*3

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预算资金为27万元,实际到位27万元,截止2023年12月5日实际支出26.97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90%。根据评分标准,实际得分3分。

3

100.00%

B13资金使用合规性

4

评价要点:
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2.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4.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权重分的25%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有项目支款凭证、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发票等项目审批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依据评分方法,该指标得满分。

4

100.00%

B2组织实施(10分)

B21项目采购合规性

5

评价要点:
项目单位是否通过购买服务流程,与具有相应资质、报价合理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其主要工作内容、基本职责。

未通过购买服务流程扣全分。

项目单位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按政府采购规定,走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网上直购方式购买一辆公务用车。评价认为,该指标得4.00分。

5

100.00%

B22合同管理和执行规范性

5

评价要点:
合同中明确、细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执行规范有效。

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和细化购买的需求和资金的使用要求,合同执行规范有效得满分,缺失一项扣1分。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项目单位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相关合同、档案资料及相关的重决策会议纪要及附件齐全。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5.00分。

5

100.00%

C产出(30分)

C1产出数量(6分)

C11新购公务用车数量

6

评价要点:

新购置公务用车实际数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据的准确性。

与申请、批复数量相符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我们抽取了公务用车采购相关凭证、合同等财务资料,确认此次购置的公务用车为一辆,与预算申请、批复数量相符。评价认为,该指标得6.00分。

6

100.00%

C2产出质量(8分)

C21质量合格率

8

评价要点:
新购置公务用车质量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是否通过正规渠道购置,是否有完善的手续及检验报告。

2023年12月1日永胜乡人民政府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与绵竹市金华汽车经营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签订《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合同》,购买比亚迪2024款唐DM-i冠军版1.5T200km尊享型新能源轿车。该车通过正规渠道购置,属于合格车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8

100.00%

C3产出时效(8分)

C31采购完成时间

8

评价要点:
是否在批复时间内完成采购,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有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在批复时间内完成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根据2023年11月22日永胜乡人民政府向金口河区人民政府提出采购申请,此次公务用车采购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前。此次采购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符合截止时间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8

100.00%

C4产出成本(8分)

C41成本节约率

8

评价要点: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成本节约率大于0%且低于15%,则得满分,每高于一个15%,扣除10%权重分,扣完为止,低于0%,不得分。

永胜乡人民政府公车购置费项目预算资金为27万元,实际到位27万元,截止2023年12月5日实际支出26.974万元,节约成本0.026,成本节约率0.1%。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分。

8

100.00%

D效益(30分) 

D1社会效益(8分)

D11确保党政机关用车

4

评价要点:
是否有长期保障工作人员日常用车需求,同时避免资源浪费。

综合评判,社会效益评价结论:

①优得4分

②良得3分

③中得2分

④差不得分

购置公务用车后,能长期保障工作人员用车需求,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公务出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政策。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评定为良,得3分。

3

75.00%

C12营造良好服务形象

4

评价要点:
是否有有效提高工作人员日常用车需求,同时避免资源浪费

综合评判,社会效益评价结论:

①优得4分

②良得3分

③中得2分

④差不得分

使用该专项资金购置公务用车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了出行成本,改善公务出行效率低下,保障干部下村以及处理应急突发事件,为其营造良好形象。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评定为良,得3分。

3

75.00%

D2经济效益(4分)

D21提高财政资金经济效益

4

评价要点:
财政资金拨付及时性、避免资金闲置和滞留。

综合评判,经济效益评价结论:

①优得4分

②良得3分

③中得2分

④差不得分

公车购置费用资金由永胜乡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计划,区财政局将资金下拨后再进行支付。无闲置和滞留资金。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评定为良,得3分。

3

75.00%

D3生态效益(10分)

D31倡行节约保护环境

10

评价要点:

新购车辆的环保性能是否倡行节约保护环境。

综合评判,生态效益评价结论:

①优得10分

②良得8分

③中得6分

④差不得分

永胜乡人民政府有公务用车编制两辆,其中一台报废后需补充一辆,满足相关规定。此次永胜乡人民政府此次购置的公务用车为亚迪2024款唐DM-i冠军版1.5T200km尊享型新能源轿车,具有环保性能。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评定为良,得8分。

8

80.00%

D4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D41日常公务出行满意度

4

评价要点:
工作人员日常公务出行满意程度。

满意度≧85%得满分,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满意度绩效评价,共收到满意度调查问卷7份,满意度100%。

4

100.00%

D42运行保障满意度

4

评价要点:
工作人员对运行保障的满意程度。

满意度≧85%得满分,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满意度绩效评价,共收到满意度调查问卷7份,但在设置的九项调查内容中,仅有一项系运行保障满意度调查内容。故此项目得1分。

1

25.00%

合 计

100

89.17

89.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绩效评价 公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