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设备)招标公告
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设备)招标公告
2014-2015年那曲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ZB-XZJZ-NQ160148
2014-2015年那曲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设备) 采购项目,已由那曲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委托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14-2015年那曲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设备) 采购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
(3)招标范围:一标段:电子白板、 送教设备器械、烘培班设备等
二标段:律动教室设备、心理咨询室设备、运动康复训练室
(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5)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培训等
二、参加投标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与投标的生产厂家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内容;参与投标的经销商
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设备的销售内容,同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具有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经济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保障体系,能
够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上午09:3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号-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除须提供投标条件中所述资料、证照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证照(注:须携带资料、证照原件至报名处以供查验,其复印件则须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单位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投标人给受托人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2015年1月至12月)及劳动合同等
相关资料。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6)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银行开户许可证,并提供报名期间100万元以上银行资金证明。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9)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10时00分整 ,递交的地址为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号-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号-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托人须准时参加。
(3)如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开标前5天以书面的形式向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地区特殊教育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号
邮 政 编 码:850000
联系人:阿 贡 联系电话:****-******* 传 真:****-*******
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1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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