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厂房自编号:厂房B室内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厂房自编号:厂房B室内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B)室内精装修工程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7-******-73-03-******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厂房B)室内精装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新和村G08-HS(06-2)地块
2.2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地上12层,地上建筑面积*****.44平方米。
2.3 项目计划建设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
(1)装修工程:包括建筑室内装修、隔音、特殊建筑装修装饰以及装修节点详图等;
(2)电气工程:包括所有动力和照明、应急电源等;
(3)给排水工程:包括所有的供水和排水工程等;
(4)消防工程:包括所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疏散照明、消防排烟系统和应急广播等,以及满足消防规范所要求的全部消防工程项目;
(5)空调工程的末端布置:包括冷热源设备、空调及新风系统、送排风系统等;
(6)弱电工程;
(7)图纸上所有内容;
以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减少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减少及细化明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二级资质证书。
3.2持有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3若发现招标过程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与其提交相关证明发生实质性改变或者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与事实不符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3.4不允许通过挂靠满足资质条件的单位来投标,如经发现,一律作废标处理。投标联系人、拟委派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均需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连续半年以上的人社局或地税盖章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一级建造师资质。
3.5业绩要求:公司近五年内三个合同金额各壹千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业绩,其中必须有一个广东装饰装修业绩。项目经理(须具有)三个合同金额各壹千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业绩经验,其中必须有一个广东装饰装修业绩经验。
注: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9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列明主办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联合体协议(按招标公告附件三格式)。
4. 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4.1 发布招标公告及递交资格预审时间:从2024年11 月 26 日至2024年 12 月 25 日。
4.2 符合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领取标书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4.4 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网址: http://www.gdmeihua.com)、广东美华航空公众号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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