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金融支持包头市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金融支持包头市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市铝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速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铝产业发展的力度和服务质效,包头市财政局立足当前发展实际,组织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包头市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13日,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tjrbybk@163.com。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金融支持包头市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11月28日

包头市财政局

附件

关于金融支持包头市铝产业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市铝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速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铝产业发展的力度和服务质效,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为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包头市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供给,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助力铝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为包头市铝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主要目标

铝产业融资规模与需求相匹配。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满足全市铝产业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市场拓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铝产业金融服务质效不断提升。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优化金融环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金融机构对铝产业的服务水平。

推动金融与铝产业深度融合。结合我市铝产业发展阶段及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争取信贷资源倾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针对铝加工、贸易等不同环节定制贷款方案,积极向上级行申请和创新符合铝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围绕铝产业全产业链,深入挖掘重点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综合采用银团贷款、联合授信等模式,为电解铝、再生铝和铝后加工产业及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包头金融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支持各金融机构通过建立贷款授信审批“绿色通道”,细化完善铝产业的信贷业务流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进一步优化贷前尽职调查评估、贷中审批、放款审核、贷后检查等流程,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包头金融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铝产业链锻长锻强。鼓励各金融机构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政策。在市场化、法制化前提下,适度降低高端工业铝型材和板带箔产业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链、高纯铝应用等产业链的融资成本,支持铝产业锻长锻强产业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包头金融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供应链金融,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各金融机构根据铝产业特点,强化对核心企业的融资服务,依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通过应收账款、存货、票据、仓单、订单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式,帮助铝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促进企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包头金融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增强融资担保服务水平。充分撬动融资担保基金杠杆作用,与市内融资担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以市场化方式,对我市符合条件的铝产业贷款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担保增信,按比例分担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包头金融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正信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利用政府性投资基金,对符合基金投入的铝产业项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支持。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资金投向铝产业创新项目、高科技企业和成长型企业。鼓励优质铝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在境内或境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股权融资获得低成本资金。支持铝产业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渠道获取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各有关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包头金融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正信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广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实现铝产业绿色发展。鼓励各金融机构推出“双碳”挂钩贷款,贷款利率与项目对“双碳”目标的贡献度挂钩,满足资金需求的同时引导企业高效减排。鼓励合格铝产业市场主体在银行间市场、债券市场发行绿色债券融资,推动绿色债券增量扩面。引入碳交易、绿色保险等新型金融工具,助力铝产业企业提升管理能力,降低环境风险,支持铝企业发展清洁生产工艺,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过剩产能,在促进铝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责任单位:各有关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林草局,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包头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发挥产融结合优势,加强金融支持创新力度。推动金融机构与正信集团共同探索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新型融资模式,各地区结合实际做好支持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参与铝产业并购重组、产能扩张和技术升级改造等重大项目,实现产业与金融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各有关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正信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金融招商服务,支持铝产业延链强链。围绕铝产业和产业链招商关键环节,各金融机构要前置金融服务,为引进企业及项目在包头落地和持续发展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推动打造更多铝产业新增量和新增长点。(责任单位:各有关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招商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包头金融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发挥线上平台功能,强化信息沟通共享。充分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内蒙古包头站(即包头市“信易贷”平台)和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等线上融资平台,由线上融资平台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国家及地方政策、铝产业发展相关信息、银行特色信贷产品等并在平台发布,相关旗县区和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加强金融机构与铝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各有关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包头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优化保险产品,提高风险管理保障能力。支持保险公司根据铝产业的生产流程和风险特点,设计专属的保险方案,为铝产业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提供风险保障。整合专业资源,为产业提供多元化的风险减量管理服务,包括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安全培训等,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依托数字化平台,加强科技手段的运用,实现风险建档、气象预警、火灾预警功能,为铝产业园区风险管控进行科技化赋能。(责任单位:各有关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包头金融监管分局,各保险业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搭建融资对接平台。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收集铝产业融资需求并推送金融机构,稳妥有序推进货币政策与财政、产业、环保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政策合力,共同推动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定期更新并向金融机构推送铝产业融资需求,畅通银企对接通道,不定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二)制定产品汇编手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金融支持铝产业发展的政策和产品汇编手册,并进行广泛宣传,满足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积极总结特色做法和先进经验,大力推广可借鉴、可复制、可操作的创新机制、模式和产品,利用多种新闻媒介加强宣传,全面展现金融支持铝产业发展的积极成效。

(三)牢守金融风险底线,提升服务可持续性。各金融机构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平衡好信贷投放和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合理规划信贷投放节奏,防止抽贷、断贷、压贷和信贷扎堆,加强风险防控和信贷主体的背景尽调,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铝产业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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