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房屋资产评估服务第二次询价公告
拆除房屋资产评估服务第二次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经主管部门批准,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对东校区计算机室和室内球场进行拆除处置。处置权以竞价的方式转让,竞得人拆除房屋,所产生的建筑材料或垃圾均由竞得人清运出校园。邀请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潜在供应商为处置资产提供评估服务,以便采购人确定处置上述房屋时扣除拆除费用后的可回收金额。
供货时间:成交后1周内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二、项目名称:拆除房屋资产评估服务(第二次)
三、采购人: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采购预算:1万元
五、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已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的评估单位,且评估人员具备相应资产评估资质。
六、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具备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等相关内容;
2、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3、负责本项目专业人员的相应资产评估资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
5、报价表填报内容需完整。
6、密封响应文件,封口处加盖公章。
7、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下载)。
七、响应文件提交
(4)采购人拒收到付件。请供应商于2024年12月3日14:00前以书面形式复函,纸质版原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递交,可采用现场方式或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现场递交方式:将响应文件递至江油市诗城路西段125号
收件人地址:江油市诗城路西段125号,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校区104室,冯君老师收,电话134*****035。
现场递交时须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询价期间联系方式畅通。未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无效报价。
2.送达方式:快递送达响应文件。
送达地址:江油市诗城路西段125号,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校区104室,冯君老师收,电话134*****035。
(1)供应商须将快递单号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以便采购人查询物流记录。
因未提供快递单号造成响应文件未及时送达而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2)快递送达应当在响应文件密封盖章后再交由寄递。
因快递造成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途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寄递在途的时间,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3.询价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箱*********@qq.com收发。
八、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4:00,逾期不受理。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必须到场签到或现场开标。
递交响应文件不足三家不开标。
九、确定供货单位的原则:在符合使用要求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者。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形时,采购人将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无效报价:
1、应提交的资质和报价表等材料,内容有缺失;
2、报价内容与采购内容不符;
3、明确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处、要求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处缺失盖章签字的;
4、报价合计金额超过预算金额;
5、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况;
十、付款方式:出具有效资产评估报告后一月内支付全部价款。
十一、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十二、处置资产的相关信息:拟拆除的两栋房屋在东校区内(地址:江油市东山路北段100号),均为钢结构,经鉴定为D级危房。计算机室建筑面积为1042平方米,原值68.7万元。室内球场建筑面积1190平方米,原值71.7万元。
两栋房屋在道路两侧,踏勘现场请自行前往。人员进入现场,注意安全,所产生的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图1 两栋房屋位置(虚线框内)
图2 室内球场
图3 计算机室
十三、项目咨询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816-******* ;手机134*****035;电子邮箱:*********@qq.com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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