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人民法院年度桶装水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荔湾区人民法院年度桶装水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人民法院2024-2025年度桶装水配送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11万元。
三、合同期限:1年。
四、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期限内:依据《响应承诺函》。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择优选择1家中标供应商,为我院定点提供桶装水配送服务,我院需求详见下表:

品牌

规格

采购限价

数量

鼎湖山泉

19L

15元/桶

本部每年约6000桶,月均500桶;执行局每年约1600桶,月均130桶。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12L

16元/桶

(二)采购要求
1、供货质量要求:(1)桶装水外观清澈透明,无异物或悬浮物,无沉淀或乳化现象,包装完整、密封良好、无破损、污染等。(2)pH值范围在6.5-8.5之间,总硬度不应超过250mg/L,余氯含量应小于0.5mg/L,保证水的味道口感和卫生安全。
2、包装要求: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规定,不得影响水质。标签应注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水源地、生产许可证号、统一代码等信息,并且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可见。
3、检验要求:水质检测、微生物检测、重金属检测、放射性检测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部门规定的标准。
(三)结算方式
按月据实结算。
六、投标、评标
(一)报名
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8:0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零星采购专用邮箱lwfybangongshi@gz.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原件的扫描件;
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方式(邮寄/专人送达);
(二)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目录
一、投标人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五、报价清单;
六、配送距离、产品质量保证、供货周期、售后方案等。
2、报价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
(三)提交
1、请投标人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一副),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于12月3日18:00前送达我院。
2、邮寄: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荔湾法院办公室,020-********。邮寄时,请先密封好的文件再寄出,不得将邮寄包装作为密封包装
3、专人送达:请于12月3日16:00-18:00期间送达。
4、如报名后放弃投标,请务必电话或邮件告知项目联系人。
(四)评标及选定供应商
由我院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供应商,并通过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评审结果。
七、联系人及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秦峥
联系电话: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桶装水配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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