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办事处专业医疗服务信息公开采购后招标公告
南澳办事处专业医疗服务信息公开采购后招标公告
关于采购南澳办事处专业医疗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
项目名称:采购南澳办事处专业医疗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大鹏新区医疗健康集团服务团队专业素养较高,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且是大鹏新区内唯一专业医疗服务供应商。 |
成交供应商名称:大鹏新区医疗健康集团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服务内容 (一)提供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具体项目费用按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二)为办事处全体职工评估日常健康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和健康宣教; (四)接受健康咨询,进行健康、营养、保健指导; (五)初步全科诊疗,出具治疗建议,轻微外伤处理及现场采用理疗及按摩进行治疗; (六)协助联系转诊医院,电话预约门诊,预约专家会诊。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其它需要公告的内容: 1.投标方派驻资质符合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两名(包括一名医师、一名护士)进驻办事处,开展约定的服务; 2.医疗服务时间按照我方工作时间而定; 3.投标方应与所派医务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对派出医务人员加强管理。投标方派出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及安全责任事故,由派出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派驻人员应接受投标方和我方的共同管理。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东沙路6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8日 |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专业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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