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总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部分专业暂估价项目深化设计
罗源县总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部分专业暂估价项目深化设计
罗源县总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部分专业暂估价项目深化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相应程序确定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罗源县总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部分专业暂估价项目深化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展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罗源县总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部分专业暂估价项目深化设计
2.备案编号:无。
3.项目编号:FJJL招服务【2024】*****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货物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 | 罗源县总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部分专业暂估价项目深化设计 | 1项(含深化设计、预算清单编制等) | 否 | 100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中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响应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及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按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中“五、其他规定”相关条款规定出具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接受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以供应商联合体牵头方的条件参与评审标准(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的评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止,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通知,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通知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供应商报名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报名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9日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人必须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复印件(如有)、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为随行易交易(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开标室)。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6层
联系人:陈俊敏
联系方法:137*****780
代理机构: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六一中路瀛东交叉路口红星商住楼8层(派柏·云酒店福州六一中店电梯8楼)
联系人:黄政妥、金鑫、陈佳杰
联系方法:0591-********
附1: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银行账号:350*****406*********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谈判/磋商/协商)保证金”。 |
采购公告附件:无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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