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发包公告
长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发包公告
长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为长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发包人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进行公开发包。
2、发包范围与工作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2.2 项目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长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该项目委托服务工作内容包含并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长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主要包括3#泵站至明珠北路压力管道及泵站改造工程、明珠北路至二污厂污水主干管及配套8#泵站工程、中心城区管网排查提升改造工程。3#泵站至明珠北路压力管道及泵站改造工程:主要对3#泵站现有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包括污水提升泵、进出水管道、格栅机、污泥输送机、供电设备,新增电磁流量计、监控系统等,以及污水压力管、重力管、排泥管的新建(开挖、牵引),检查井、阀门井等的新建,道路路面恢复、绿化恢复等;明珠北路至二污厂污水主干管及配套8#泵站工程:新建8#3.5万m3/d一体化成品泵站,以及污水压力管、重力管、排泥管的新建(开挖、牵引、顶管),检查井、阀门井等的新建,道路路面恢复、绿化恢复等;中心城区管网排查提升改造工程:大自然路(长洲路-明珠路)、明珠二路、望春南路至1号泵站污水重力管道修复,污水管网排查,检查井改造与修复,沥青路面恢复,钢板桩支护、排放口改造、管道封堵及部分零星修复工程等。工程总建安费约4000万元。
2.3服务内容:
本次全过程投资控制咨询服务费约22万元。主要包括施工图预算审核、进度款支付审核、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发生的工程量及费用、结算初审、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咨询服务等。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项目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止。
2.5中标单位数量:1家。
3、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内容);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承包申请人公司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3本次发包 不接受 联合体承包申请。
3.4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发包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承包申请人承包申请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获取发包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4.2获取发包文件方式为现场报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太湖街道陈塘路58号210室),报名结束后通过报名预留的邮箱统一发放发包文件,(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4.3承包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因介绍信中联系方式及邮箱不全、辨识不清或不正确而导致的损失,由承包申请人自行承担。)(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承包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及递交方式详见发包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包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联系人:施工
地 址:长兴县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地 址:太湖街道陈塘路58号210室
电 话:0572-*******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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