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KV大等级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500KV大等级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500KV大等级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500KV大等级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 招标人: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4 建设单位: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5 资金来源:法人自筹。

2.6 出资比例:100%。

2.7 资金落实:已落实。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500kV线路迁改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相关评估手续等工作内容。

线路名称如下,具体迁改范围及要求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1)500kV一明5455线6#-11#改造工程。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不分标包。

2.10 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2.11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国家相应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

(2)具有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电力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缴纳在投标人单位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证明或能体现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2)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以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须提供缴纳在投标人单位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证明或能体现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3)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电力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须提供缴纳在投标人单位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证明或能体现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未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提供以下①或②,业绩要求如下:

①近五年(2019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500kV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须至少体现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内容))和设计(或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须至少体现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内容))

②近五年(2019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500kV及以上)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须至少体现投标人承担施工和设计工作内容)

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提供的证明资料无法体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可另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资料。

(2)投标人由联合体组成投标的,业绩须提供以下①和②,业绩要求如下:

①近五年(2019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承接过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500kV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须至少体现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工作内容)

②近五年(2019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承接过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500kV及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须至少体现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工作内容)

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提供的证明资料无法体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可另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资料。

3.5信誉要求:有以下记录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最高法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

(4)提供虚假材料被监察部门查实的。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至少承担施工工作。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7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8 招标人将以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审核投标人是否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11299:002024124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递交投标文件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6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进行网上发布。

9.招标人

单位名称: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沧海实业大厦2楼

联系人:池芳

联系方式:0574-********

10.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王赫男、朱雪洋、林虎、李薇、范少亮、范琦、姜雨薇、韩冰

电 话:0574-********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电力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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