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项目A17#综合体育馆A18#看台A27#南区北门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工程项目A17#综合体育馆A18#看台A27#南区北门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新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A17#综合体育馆A18#看台A27#南区北门施工(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新建工程项目A17#综合体育馆A18#看台A27#南区北门施工(二次)
2.2 项目编号:HKG-JS-*********
2.3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吴州路以东、青州大道以西、洞庭湖路南侧区域。
2.4项目规模:本工程为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新建工程,其中A17#综合体育馆地上总建筑面积*****.06m2,地下总建筑面积9475.96m2;A18#看台地上总建筑面积1568.21m2;A27#南区北门地上总建筑面积366.66m2;建筑面积合计约*****.23m2。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2.8 质量要求:合格,争创中州杯(体育馆)。
2.9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在建或者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指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建或者竣工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或者建筑面积不低于2.72万平方米。(注:竣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在建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公共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提供查询结果网站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7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2)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出具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资质、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地址:郑州市英才街18号
联系人:杨银虎
电话:0371-********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八大街交叉口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层2202室
联系人:李俊 樊道旺
邮箱:hnstlzx@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
标签: 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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