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2024年度应用完善项目需求
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2024年度应用完善项目需求
采 购 需 求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2024年度应用完善项目
2024年10月
目 录
1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
1.2项目内容
1.2.1项目建设思路
1.2.2采购内容
1.2.3项目实施要求
1.2.4系统情况
1.3其他要求
1.3.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2投标/响应要求
2.1对供应商的要求
2.1.1必备资质
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
2.1.3是否允许联合体
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1.5其他要求
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
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
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
3项目需求
3.1总体要求
3.2服务内容和要求
3.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
3.2.2技术和服务其他要求
4人员要求
4.1总体要求
4.2管理团队
4.2.1项目总监
4.2.2项目经理
4.3技术团队
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
5管理实施要求
6保密要求
7知识转移要求
8风险管控要求
9履约验收要求
9.1总体要求
9.2具体要求
10其他要求
10.1必备要求
10.1.1★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10.1.2★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
10.1.3★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要求
10.1.4其他
10.2知识产权要求
10.3付款安排建议
1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
江西省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大数据平台建设规范要求研发了江西税务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平台采用“中台+应用”设计模式,基于最新的大数据技术Hadoop和分布式数据库MPP,汇集了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出口退税、决策一包、风险管理系统、防伪税控等业务系统数据和历史数据,并对各类数据进行梳理整合,形成主题表400余个,实现覆盖全局的“大数据资产”。完共建设业务功能模块21个619个功能菜单。功能模块涵盖三分局、货劳处、收核处、经分处、所得税处、财行处、非税处、国际税处、资源税处、纳服中心等处室。有效支撑动态风险监控体系建设,实现了体系完备、应用丰富、支撑有力、创新并发的平台建设目标。
为了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税务大数据的增值应用模式,为省局各业务处室提供大数据智能分析应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大数据价值,提升江西省税务局税收管理质效,对大数据平台进行升级完善。
1.2项目内容
1.2.1项目建设思路
对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功能进行升级完善,完成资环、货劳、经分、征科、收规、非税、社保费及第三税务分局等8个业务处室的需求功能开发。
1.2.2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要求
备注
1
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升级完善
浪潮
定制开发
本项目是对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功能进行升级完善,包括:风险指标模型、数据质量、任务统筹功能的建设,整理优化现有大屏功能,遵照总局数据“五个一”归集规范对大数据平台一户式,一局式进行修改完善,建设数据安全室管理功能、数据导出管理,建设数据账户监控、数据账户申请等功能,完成资环、货劳、经分、征科、收规、非税、社保费、第三税务分局等8个业务处室的需求功能开发。
/
1.2.3项目实施要求
1.2.3.1实施范围要求
江西税务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功能升级完善。
1.2.3.2实施时间要求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完成招标需求内容的开发测试,上线运行,功能验收。系统免费运维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2.3.3实施地点要求
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系统情况
1.2.4.1现有软件系统的主要功能
1.2.4.2业务和技术体系架构及部署
1.3其他要求
1.3.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1.3.1保密要求
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在提供技术前,中标单位必须签订《单位网络安全承诺书》,技术人员必须签订《个人网络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包括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保密要求,保密时限最低10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标单位未经方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许可,不得私自对外开放系统接口及系统数据,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标方安全问题和数据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在任何时候对其持有的事务或其事务运转操作方法等机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除非有书面授权或出于相关方进行活动的必要,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信息;除非有书面指示或出于履行其义务的合理要求,不得把任何保密信息交给任何人;不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抄写、复制、复印、拍照或摄录。
1.3.2供应链安全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强化落 实供应链安全管理,加强供应链全链条的安全管控,把保证供应链安全 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供应链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保障税务网络安全。具体为:
(1)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中标厂商、供应商应建立网络安全负责人制度,指定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 组织落实漏洞修复、安全加固和应急响应等各项税务网络安全要求。
(2)执行背景审查。中标方承担派驻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人 员驻场前必须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 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提交驻场运维信息备案表。所有材料及资料完备提 供后,方可正式开展驻场工作。
(3)强化安全技能。中标方负责派驻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胜任、资格条 件、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 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 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敏感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
中标方负责派驻技术支持人员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意识、保密意识、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技能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确保考核合格,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定期提供相关考核情况。
(4)落实安全管控要求。中标厂商、供应商应加强源代码安全管理,开发环境的可信可控,使用第三方组件必须执行测试和升级加固,确保税务供应链安全。
1.3.3项目归档要求
中标单位应按招标人管理要求做好项目文档归档。项目实施过程文档包 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知识、操作手册、平台运行维护经验、服务报告、 技术文档、配置方案、实施文档、随机文档、手册等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技术资料。
中标单位应首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档资料完整齐全,所有电子 档案均应与纸质档案内容相同,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1.3.4失信惩戒
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人员管理,履行安全保密责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业务运维和运行保障服务,如出现以下等失信行为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扣除合同款项等惩戒,视具体情况按次扣除合同总价款1‰至1%之间的金额,合同生效期间累计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款5%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上报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部门通报、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推送财政主管部门纳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等相关对应措施。
(1)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包括CA等);
(2)违反甲方网络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数据失窃、信息泄露、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
(3)乙方运维服务质量评价被扣减5分(含5分)以上,且未按承诺改进到位的;
(4)违反合同约定内容,造成不良后果的;
(5)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
(6)另行开发销售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
(7)存在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消费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税务人员行为的;
(8)违法违规聘用3年内离职且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务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人员;
(9)其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1.3.5保密安全和质量考核要求
(1)保密安全要求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单位服务人员不得操作合同约定外的软硬件。若中标单位相关人员擅自操作合同约定外的软硬件,造成后果的, 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若造成重大影响,招标人可依法追究中标单 位法律责任。
(2)质量考核要求
合同期内,招标人将按照以下指标对服务质量实施考核,如未达到考核标准,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1)中标单位未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准确向招标人提供相应文档,中标单位应限期整改,若中标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整改到位,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 0.5%。未能完成整改三次及以上,从第三次起,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 2%。
2)中标单位提供的项目服务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按照招标人工作制度或未经招标人同意对招标人硬件设备随意更改、调换位置的,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 2%。造成数据丢失、系统停机或对相关考核考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等重大事故的,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5%,同时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3.6争议处理
凡因本需求引起的或与本需求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投标/响应要求
2.1对供应商的要求
2.1.1必备资质
2.1.1.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1.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
2.1.2.1相关证书
序号
证书名称
颁发部门
相关要求
1
国产化信息系统集成和服务能力优秀级证书
2
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
3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类)
4
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
2.1.2.2成功案例
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的软件开发及运行维护项目案例。
2.1.3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1.5其他要求
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
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
1.项目需求理解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对江西税务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建设现状的分析理解,详细阐述对原有江西税务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的总体架构、技术架构、数据架构、部署架构、业务功能、业务流程等的分析理解,提供对本次升级需求的分析理解,必须充分理解新增的业务需求与原有建设内容的功能衔接。
2.技术设计方案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阐述项目开发、升级方案,重点阐述本项目开发升级服务的完整性、详细性和可操作性。
3.项目管理方案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技术需求书要求详细阐述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实施组织、实施进度计划、项目进度控制、项目管理方案,其中项目管理方案内容需包括计划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沟通管理等,明确规定项目管理工作。
4.验收方案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技术需求书要求详细阐述项目验收方案,根据需要验收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验收流程。对合同规定各项验收指标提出明确的验收前提条件和验收依据及标准,列明需要移交和交付的各类文档及产出物。对验收中可能发现的问题,投标人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5.知识转移方案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保密、移交要求,必须按照本项目技术需求书要求详细阐述知识转移方案包括应转移内容、转移形式、转移要求及时限等。
6.运维服务方案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需求制订项目运维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维服务的组织和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方式、质量标准、响应时间等内容。
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
以下相关方案,若作为评审因素,则投标人应在满足★关键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3项目需求
3.1总体要求
对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功能进行升级完善完成资环、货劳、经分、征科、收规、非税、社保费、第三税务分局等8个业务处室的需求功能开发。
3.2服务内容和要求
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为一般服务内容。
3.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
3.2.1.1服务1
3.2.2技术和服务其他要求
1第三税务分局
(1)按照虚开骗税类、税款流失类、行业风险类、专项分析类、团伙虚开类等5类风险梳理现有指标模型,在每个类别下建立相关风险指标模型,设置指标查询、引用功能。
1) 虚开骗税风险类:包括虚开发票模型(包括虚开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出口骗税模型等。
2) 税款流失风险类:包括少缴增值税风险模型、少缴企业所得税风险模型、少缴个人所得税模型,少缴地方税种模型及税费协同分析模型等。
3) 重点行业风险类: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医疗器械及药品经销、平台企业、农产品收购、服装制造行业、皮毛加工行业、批发零售、现代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建筑安装、房地产行业模型等。
4) 重点事项风险类:如留抵退税风险模型、出口退税风险模型、数电票风险模型、股权转让风险模型、小规模纳税人风险模型等。
5) 敏感商品风险类。包括农产品(原木、橡胶、树脂、中草药、棉花、皮毛、竹等)、矿产品(铜、煤炭、钢材、铝、黄金)、石油制品(原油、汽油、柴油等)、有机化学原料(芳香烃、二甲苯等)、通信设备和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手机、线路板、二极管)等敏感商品模型。
6) 团伙虚开风险类:团伙虚开风险模型等。
(2)完善新增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风险指标100个,新增大数据平台风险指标模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团伙虚开、异常享受税收优惠、竹木家具、皮革制鞋、电子产品等5个风险模型。根据总局要求,优化完善常规风评指标基线版指标模型;
(3)优化指标模型前台展示应用,按照指标定义、模型定义的形式展示。优化风险纳税人清册展示形式,提供可通过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模型类别、模型名称和染色类别的查询功能;风险纳税人根据总局常规风评模型进行染色排序(深红->红->深黄->黄->深蓝->蓝),开票金额倒序排序,展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纳税人状态、行业、染色等级、开票金额和风险详情等。
(4)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管理功能模块是围绕涉税数据质量管理的建设目标和要求,以涉税数据质量规则体系建设为基础,构建涉税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流程,实现对问题数据的自动检测和修正过程监控,并按照不同维度对问题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数据质量管理功能包括数据质量方案管理、数据质量任务管理和统计分析等3个子功能模块:
方案管理:提供编制、发布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功能。
任务管理:提供运行已发布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方案识别问题数据、发布问题数据,审核和监控问题数据修正过程、不同层级单位(岗位)查询对应的问题数据等功能。
统计分析:提供按照不同维度问题数据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并允许查询统计分析结果等功能。
(5)数据任务统筹:开发数据任务统筹功能,统筹省局业务处室数据任务,统一管理、统一下发,减轻基层应对任务,并且为统揽全局各方面的决策平台,还需包括分析识别、统筹推送、应对情况、应对成效等功能。优化异议申诉模块功能。
风险任务统筹功能由各业务处室自定义风险指标,风险数据第三税务分局统筹统一推送。各县/区对下发需要整改的数据在完成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好后在系统中进行反馈操作,县/区、市级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复核,省局可以对审核的数据进行查看和抽查。对于整改反馈有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可以退回重新整改。
(6)整理、优化目前大屏展示内容,合理划分展示模块,新增展示风险总体情况、敏感商品风险情况,完善行业风险情况、地市宏观风险、区县宏观风险等内容。大屏展示整体分为区域+行业+商品三大模块,展示界面需图表结合,切实展示出基本情况、变化情况,充分运用柱状图、折线图、雷达图等图表展示区域、行业、商品的发展情况。
1)风险总体情况展示。以地图展示各市风险疑点分布情况,并提供下钻到县区分布功能、可选择风险分析时间;疑点展示按五大类下所属模型展示风险纳税人户数、涉及开票金额及合计户数和金额;并展示具体风险纳税人信息,按风险染色排序、开票金额排序。在大屏监控展示中首页中,左上端可以看到全省的各行业风险纳税人数量情况,数据来源为五大类指标模型扫描结果,默认展示再生资源回收、医疗器械及药品经销、平台企业、农产品收购、批发零售业、服装制造行业、皮毛加工行业、加油站、租赁和商务服务等行业,“分行业”下拉框可多选所需行业进行展示,最多可同时显示10个行业;右上端可以看到分指标模型类别扫描的风险纳税人数量,按区域热力图形式展示,可通过不同模型类别选项卡选择所需模型,上部分为按单位展示。下端展示开票金额、登记户数、风险纳税人户数变化情况。
2)地市、区县宏观风险展示。按地市、区县展现开票增长较快的行业和敏感商品。并能直观看到登记户数变化、开票金额变化、增值税入库情况、所得税入库情况、行业增值税税负率、行业企业所得税贡献率。
3)展示各风险行业开票按地市同比增长率、按县区同比增长率,可自由选择排序方式。
风险行业设置:再生资源回收、医疗器械及药品经销、平台企业、农产品收购、批发零售业、服装制造行业、皮毛加工行业、加油站、租赁和商务服务。
4)敏感商品风险展示。展示各敏感商品开票按地市同比增长率、按县区同比增长率。敏感商品分为六类。
农产品:原木,橡胶、树脂,中草药、棉花、皮毛;
矿产品:铜、煤炭、钢材、铝、黄金;
石油制品:原油、汽油、柴油;
有机化学原料:芳香烃、二甲苯等;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手机、线路板、二极管;
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7)根据总局数据整备要求,遵照总局数据“五个一”归集规范对大数据平台一户式,一局式进行修改完善,新增社保费等业务数据归集;
(8)按照总局大数据平台建设规范要求,增加数据安全室管理功能,包括申请流程电子化、使用成效展晒、操作指引等。建设数据导出管理功能,提供功能模块数据导出审批和监控功能等;
1)数据安全室管理功能。本功能用于局内各单位及所辖各设区市税务局的税务干部在敏感数据处理室开展敏感数据处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敏感数据处理室进行敏感数据存储、加工、查询、使用和删除等。敏感数据处理申请流程包括需求提交、需求受理、需求审批、登记归档四个环节。需求提交: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敏感数据处理申请表》,同时提交与使用人员相匹配的的保密协议。
需求审核: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为需求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在需求审核中,各审批环节应严格审核是否按照申请表要求逐项具体清晰表述,是否符合申请基本原则,是否存在安全风险等内容,任一方面不符合的不予审批。
需求审批:审批采取“双重审批”模式。申请表需经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将申请表转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由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
登记归档:申请资料,统一由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归档保存。
2)数据导出管理功能。建立省局大数据平台数据导出审批机制,强化数据导出监控。数据导出时触发审批流程,统计展示数据导出情况。
适用于省局大数据平台有导出权限的人员,省市县导出时均要触发该流程。点击导出按钮,弹出数据导出审批界面,数据项包括:导出数据名称、导出数据用途、数据类型、数据大小、数据条数、导出时间。其中数据大小、数据条数、导出时间系统自动生成,时间准确到时分;数据类型下拉选择(发票/申报/入库/其他)。审批界面支持直接打印功能。点击确定后,弹出审批人员选择,可选部门负责人或局领导,不可选本人。确认后,向被选人员推送一条待办任务。审批界面包括:审批结果,可选同意/不同意;原因说明,可选填内容。审批同意后,弹出下载保存页面;不同意的,反馈审批结果。
数据导出统计。按权限展示税务机关的数据导出情况,可层层下钻查看省-市-区县和科所,可按时间段、数据类型选择统计查询。
3)数据接口管理
数据服务接口提供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建立数据接口调用申请、审批、使用的全流程线上操作,统计展示接口申请、使用情况。
4)数据产品研发管理
数据产品研发管理实现全流程信息化,包括需求提交、需求确认(评估)、需求分析、需求开发、用户测试、版本发布、日常监控、迭代优化、清理下线、目录编制、字典编制、访问日志等功能和流程,统计展示数据产品研发情况。
5)功能开发管理
规范功能开发管理事项,建立功能开发申请、审批、实施的全流程线上操作,统计展示功能开发情况。
(9)数据账户监控功能,对数据账户使用异常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将异常情况通过任务统筹模块进行推送整改,并以大屏方式展示账户监控情况。总局云平台账号数据包括:一体式、总局云平台、总局数据空间、BI工具,异常数据从总局云平台导出后再按模板导入任务统筹;省局大数据平台账号异常数据,直接通过指标扫描生产任务清单。
1)监控内容
对下列8项账户使用异常指标进行监控(包括总局云平台和江西税务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账号),生成任务清单,通过任务统筹模块向下推送,除1、2、4项指标无需反馈外,其他指标应自动/人工反馈整改结果(省局大数据平台账号异常数据自动反馈整改情况,总局云平台帐号异常数据人工反馈整改情况)。
多地址多IP登录:时间维度选择日,超过3个IP登录的账户;时间维度选择月,超过10个IP登录的账户;时间维度选择年,超过30个IP登录的账户。
数据导出频率过高:时间维度选择日,每日导出大于10次的账户;时间维度选择月,每月导出大于200次的账户;时间维度选择年,每月导出大于2500次的账户。
初始密码未修改:账户发行后,一直未修改密码的账户。
夜间访问:晚上11点到第二天上午6点登陆的账户。
密码长期不修改:截至当前时间,6个月未修改过密码的账户。
账户信息异常:有账户,无身份的账户;有账户,有身份,无岗位的账户;税务人员无效,登录账户有效的账户;一个税务人员在同一个系统中存在两个及以上有效登录的账户。
长期未使用:近6个月登陆过,但无操作的账户。
长期未登录:近6个月内未登录的账户。
2)大屏展示
一局式展示账户使用情况,异常帐户信息可弹出明细。每天展示当前监控数据,月底保留当月发生异常数据,可以选择日期起止查看历史情况。总局云平台账号数据按月更新,省局大数据平台账号数据按日更新。
(10)数据账户申请功能,建立省局数据账户申请审批机制,该功能适用于省市县,审批流程为县级提交申请后到市级审批,市级再提交至省三分局审批来完成整个审批流程,每一级设立审批岗和审核岗,申请数据账户时需要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数据账户使用人相关信息、账户类型、申请原因及用途描述、申请类型、期限、申请前台数据账户权限内容、以及上传相关的附件。
2资环处
资环处大数据智慧平台需求分为查询统计、外部数据导入比对分析、风险监控3类。
(1)查询统计要列出查询界面,能够根据不同条件查询、导出。
本查询统计中,部分设定统一如下:
金额单位:元。户数:不是户次,是去重后结果。
查询条件中征收项目:均仅限于资环税种,即资源税、环保税、耕占税、车船税、烟叶税。
申报数据:申报标识为未作废,如有更正,以更正后为准。
直接查询结果界面展示:省级查询时,直接查询结果界面展示合计和各设区市数据;设区市级查询时,直接查询结果界面展示合计和各县市区数据;县级查询时,直接查询结果界面展示合计和各分局或税源股数据。
下钻后界面展示:省级查询时,如点击合计行中相应数据,下钻后界面展示全省相应明细数据;如点击各设区市行中相应数据,下钻后界面展示该设区市相应明细数据。设区市级查询、县级查询依此类推。
(2)外部数据能够按期导入,与查询结果进行比对分析,其中部分查询结果需要再整理再加工,能够与外部数据关键项目全对应;部分外部数据需使用网络爬虫技术从互联网获取,获取后再加工成表格,可以查询、导出。
3货劳税处
根据税收政策调整及日常监控需要,在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货劳税政策落实风险管理系统中,增加部分风险指标,加强对政策落实和内控风险的监控。按照总局要求开展发票开具风险提醒工作,提醒纳税人发票开具风险。
(1)风险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1
二手车经销企业税控开票软件未升级到指定版本
2
小规模纳税人仍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与核心征管系统代开发票作废数据不一致
4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应免未免
5
符合减税条件的挂车减税,应减未减
6
新能源汽车,应免未免
7
逾期未申报车辆购置税
8
税后红冲或作废后重新开具价格较高发票且未补税
9
一车多票未核实少缴车辆购置税
10
超豪华小汽车少缴消费税
11
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应享未享”风险指标)
12
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不应享而享受”风险指标)
13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企业长期存在留抵税额
14
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存在加计扣除问题
15
农产品核定扣除企业抵扣农产品专用发票
16
异常扣税凭证按期认定率
17
消费税成品油风险
18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企业长期存在留抵税额
19
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错误预缴增值税
20
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不应享而享受
21
小微金融免税政策(应享未享)
22
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应享未享”风险指标)
23
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不应享而享受”风险指标)
24
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应享未享”风险指标)
25
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不应享而享受”风险指标)
26
纳税人获得留抵退税后未按规定调减留抵税额
27
可能符合条件但未及时提交加计抵减声明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疑点名单
28
未按规定计提加计抵减调减额疑点名单
29
无有效的加计抵减声明,却存在加计抵减申报疑点名单
30
提交加计抵减声明未计提加计抵减额疑点名单
31
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不应享而享受)
32
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应享未享)
33
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不应享而享受)
34
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应享未享)
35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36
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应享未享)
37
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不应享而享受)
38
纳税人同时享受即征即退和留抵退税政策
39
违规适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13个特定行业留抵退税政策(行业存疑)(“不应享而享受”风险指标)
40
违规适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13个特定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发票存疑)(“不应享而享受”风险指标)
41
医疗美容行业纳税人免税销售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应转未转
42
部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将增值税申报表应纳税款更正为0或50%,未按要求重新更正申报,并办理退税
43
非a级纳税人接收异常凭证后未进项转出
(2)发票开具风险提醒,包括发票增版增量频繁提醒、增值税发票超标准开具提醒、接受大额代开专票、推送给电子税务接口对接开发,以及推送给管理员任务流程。
4经分处
基于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的“经济分析大数据”模块,以其中的“日常信息分析”功能模块为基础,在“日常信息查询中”实现功能的进一步拓展。原有的“日常信息查询”包含了“发票例行数据”、“惠企稳岗发票信息”、“经分数据手册”三大功能,现在在此基础上增加“现代农业”和“房地产和建筑业”功能模块,分别需要7张、8张表。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1
例行-企业销售发票分品目情况查询
2
两业-分地市分县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3
两业-分地市分行业小类税收
4
两业-分行业分品目开票
5
两业-分行业分品目购进
6
两业-分地市分行业小类 存量、新增、注销户数
7
两业-存量房房产交易
8
两业-分行业小类分季度财务数据
9
农业-分市县分行业税收
10
农业-分市县分行业开票
11
农业-分行业分省份开票
12
农业-分行业分品目开票
13
农业-分市县分行业购进
14
农业-分行业分省份购进
15
农业-分行业分品目购进
5征科处
构建征管数据质量监控预警模块,以税收大数据应用分析为基础,以指标模型、多维分析及算法预测为手段,面向全省税务部门,构建一个以指标驱动、业务内容统一的监控分析平台,满足自上到下、客观公正的征管质效评价的需要。通过分类分级加工处理征管数据质量预警监控指标,并提供明细数据下钻查询,全面帮助基层税务机关查找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整改,制定完善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具体措施。
展示税务机关的指标情况,可层层下钻查看省-市-区县和科所的指标情况,包括税务机关名称、指标命中数量、企业户数等。
通过指标查看各级税务机关的指标命中情况,体现税务机关名称、命中指标名称,扫描时间等;通过企业户数可查看纳税人清册,展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注册登记类型、扫描时间以及指标相关字段。
(1)综合类
可视化监控分析模型、指标的段位、得分情况,查询和展示指标情况及明细数据,具体指标为: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描述
1
税务管理户占市监部门登记户比重
考量税务机关的管户规模对提升征管质量的影响
(2)服务类
服务类模型评价分析重点关注方式便捷、办理高效和服务优质三个方面。
可视化监控分析模型、指标的段位、得分情况,查询和展示指标情况及明细数据,具体指标为: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描述
1
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初次核定份数合计超过25份的户数占比
统计期内存在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初次核定份数合计超过25份的情况占比,反映专票电子化推广过程中工作严格规范情况
2
电子送达税务文书占比
通过税务电子文书送达的推行成效体现税务机关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的便利程度
3
注销一般流程超期户占比
反映一般注销流程超期办理情况
4
辖区内跨区域迁移平均办理天数(天)
反映税务机关办理省内跨区域迁移办理时效的情况
5
延期申报与缴纳税款逾期审批户数
反映申请延期申报缴税未办理或申请延期申报缴税已处罚的纳税人情况
6
即征即退办理平均时长(天)
通过即征即退业务办理的平均时长反映税务机关压缩业务办理时间、改善纳税人办税体验的程度
7
留抵退税办理超期率
考量留抵退税业务的办理超期率
8
小型微利企业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占比
统计期内小型微利企业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占全部财务报表报送户数的比例;反映各地税务机关在落实放管服改革,简化小微企业资料报送的工作情况
(3)征收类
征收类模型评价分析重点关注应管尽管、应征尽征和应减尽减三个方面。
可视化监控分析模型、指标的段位、得分情况,查询和展示指标情况及明细数据,具体指标为: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描述
1
未办理税费种认定户数占正常户比例
统计期内未办理税费种认定户数占本期正常管理户数的比重。指标设计旨在反映税务机关在税务基础登记管理状况。(登记制度改革后税费种认定成为纳入税务管理的重要基础事项)其中:税费种认定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税(费)种登记申请信息,结合税务登记、相关认定管理、税收优惠管理等信息,通过调查核实后,对纳税人应纳税的税(费)种、税(费)目、税(费)率、征期类型、申报期限、纳税期限、征收方式、预算科目、预算级次、金库名称进行认定及变更,为税款征收提供信息的过程
2
有增值税主税未认定附加税户数
正常管理纳税人存在有效的增值税税(费)种认定,而没有有效的附加税税(费)种认定的情况
3
有附加税未认定增值税户数
正常管理纳税人存在有效的附加税税费种认定,而没有有效的增值税税费种认定的情况
4
主附税申报期限不一致户数
正常管理纳税人存在有效增值税和附加税税费种认定,或有效消费税和附加税税费种认定,但是主附税的申报期限不一致的情况
5
主附税缴款期限不一致户数
正常管理纳税人存在有效增值税和附加税税费种认定或有效消费税和附加税税费种认定,但是主附税的缴款期限不一致的情况
6
企业所得税有效期限交叉户数
企业所得税有效期限交叉的情况
7
发票开超率
统计期内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连续三个月发票开超30%的户数占比,指标设计旨在反映个体工商户核定销售额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
8
非正常户公告逾期户数占比
对非正常户公告环节操作是否规范予以评价
9
委托代征户数占比
反映各省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的户数占比情况
10
既有多缴也有欠税纳税人占欠税纳税人的比例
考量同一纳税人既有多缴也有欠税的情况,反映税务机关落实《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的情况
11
既有留抵也有增值税欠税纳税人占增值税欠税纳税人的比例
考量同一纳税人既有留抵也有增值税欠税的情况,反映税务机关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的情况
12
欠税公告率
反映纳税人欠税后,税务机关依法合规对其欠税情况进行公告,督促其尽快缴纳欠税
13
延期申报预缴情况占比
反映统计期内本单位核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未合理预缴税款的占比情况。未合理预缴税款指核准延期申报核定预缴税款低于税款结算实际缴纳税额的70%,或超过税款结算实际缴纳税额的30%
14
应催报未催报户数占比
反映税务机关催报工作成果
15
可抵退税款未抵退金额占比
通过可抵退税款长期未抵退户数反映税务机关依法落实退抵税工作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即企业已办结退抵税流程,而后期产生应纳税款时,税务机关未主动告知或提示企业可进行抵退,导致企业可用退抵税款未使用的情况
16
可抵退税款未抵退户数占比
通过可抵退税款长期未抵退户数反映税务机关依法落实退抵税工作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即企业已办结退抵税流程,而后期产生应纳税款时,税务机关未主动告知或提示企业可进行抵退,导致企业可用退抵税款未使用的情况
(4)风控类
风控类模型评价分析重点关注事前提醒、事中介入和事后处置三个方面。
可视化监控分析模型、指标的段位、得分情况,查询和展示指标情况及明细数据,具体指标为: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描述
1
低风险任务按时完成率
统计期内低风险任务按时完成情况,旨在反映低风险任务推送和反馈的质量
2
正常户五类人员担任非正常户法定代表人户数占比
反映各地正常户管理情况
3
新增非正常户户均发票结存金额
反映统计期内本单位对潜在风险纳税人发票管理情况
4
非正常户认定期间仍然开票户数
监控非正常户期间仍然开票的情况
5
不应加入而已加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白名单占比
统计期内非正常纳税人、因虚开发票和偷逃税款而被稽查立案、最新信用等级为D的三类纳税人被加入增值税申报白名单且白名单有效的户数占比,指标设计旨在反映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准确率情况
6
中高风险任务统筹不到位占比
通过监控对同一纳税人推送中高风险任务时间间隔,从风险任务统筹角度评价风险管理事中介入工作成效
7
省级风险应对任务完成率
反映统计期内省级机关自行推送任务的完成情况
8
总局风险应对任务完成率
反映统计期内总局推送的任务完成情况
9
风险应对任务准期复核率
反映风险应对任务复核情况,督促风险应对部门及时开展风险应对任务的复核,提高风险应对质量
(5)检查类
检查类模型评价分析重点关注程序规范、内外协同和执法精确三个方面。
可视化监控分析模型、指标的段位、得分情况,查询和展示指标情况及明细数据,具体指标为: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描述
1
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重复户户均次数
反映统计期内各单位税务检查重复情况
2
调取账簿资料逾期退还率
反映检查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调取并退还账簿资料
3
稽查案件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环节人员重复案件数占比
评价稽查部门是否严格按照严格落实稽查“四分离”制度
4
稽查案件新增逾期未结案户数占比
通过对一个地区整体长期未结案情况进行统计,反映税务机关在稽查案件管理和进度方面存在的不足
5
稽查审理退回补正户平均退回次数
反映税务稽查审理部门多次退回检查的情况,防止稽查部门多次对纳税人进行补证,检查和审理部门缺乏内部有效的协作和沟通,案件久拖不结
6
稽查延期结案户平均延期次数
反映稽查部门对同一案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多次进行延期、久拖不结,形成稽查积压案件,影响稽查质效
7
随机选案率
反映税务稽查选案部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情况,评价各级税务机关加大随机抽查工作的力度
8
出口函调按期回复率
反映出口退税函调回复的效率情况
9
人均查补户数
反映统计期内本单位人均风险应对成效情况
10
当期风险应对入库金额占比
反映统计期内当期入库税款占全部应对入库税款的比重情况
(6)自我纠正类
自我纠正类模型评价分析重点关注自我纠正和法律救济两个方面。
可视化监控分析模型、指标的段位、得分情况,查询和展示指标情况及明细数据,具体指标为: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描述
1
发票开超调整率
反映针对发现发票连续三个月开超问题是否及时的调整其定税信息或者引导纳税人自主申报
2
税务行政处罚超期户次
考察各地行政处罚是否合规
3
纳税信用复评和修复准期处理率
反映纳税人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并提出信用复评申请,以及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后,税务机关及时处理的情况。评价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权益的重视程度
(7)热点类
热点类模型评价分析重点关注工作热点方面。
可视化监控分析模型、指标的段位、得分情况,查询和展示指标情况及明细数据,具体指标为: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描述
1
纳税人12个月内代开发票高频占比
对纳税人12个月内高频代开发票情况进行监控
2
纳税人12个月内代开发票大额占比
对纳税人12个月内大额代开发票情况进行监控
(8)常态化预警类
查询和展示提升系统的指标明细功能,包括欠税应公告未公告、应认定未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省内跨区域迁移仍按税务注销流程和个人所得税定期定额征收的鉴证咨询纳税人等指标情况及明细数据。
序号
指标名称
1
欠税应公告未公告
2
非正常户法人存在正常户(同一县市区局)
3
新办市场单位主体户领取营业执照超过3个月未办税户清册
4
新办市场个体户领取营业执照超过3个月未办税户清册
5
定期定额户,最近1年收入大于500万
6
应认定未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
7
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的申报期限和缴款期限不一致
8
非正常户认定未公告清册
9
应退未退税款滞纳金
10
解除非正常户未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11
个体双定户定额按年计算超过500万
12
注销超期未办结
13
注销超期预警
14
不应认定而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税种
15
省内跨区域迁移仍按税务注销流程
16
注销超期已办结
17
委托代征税款超额度解缴
18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为月
19
2023年未报送财务报表清册
20
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送率
21
延期申报超过10个工作日核准
22
委托协议未有公告信息
23
有票种核定但无增值税税种认定
24
委托代征税款入库超过15天
25
委托协议结报缴销期限超15天或结报缴销额度超10万元
26
增值税和附加税费互有缺失
27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通常一并做税种认定
28
当前有效的委托代证协议
29
委托代征无申报明细
30
电子送达确认文书签订率
31
认定个人所得税未认定增值税
32
认定企业所得税未认定增值税
33
个人所得税定期定额征收的鉴证咨询纳税人
34
定期定额户纳税人名称包含关键字合伙
35
个体双定户核定经营额超10万
36
清算状态超过两个月
37
欠缴税款清册
38
电子送达确认书未签订清册(全量)
39
电子送达确认书未签订清册(优先)
40
违规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
41
认定增值税未认定个人所得税
42
认定增值税未认定企业所得税
43
认定消费税未认定附加
44
一般纳税人做了定期定额核定户的
45
注册登记类型变更(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
46
合伙或独资企业迁入
47
合伙或独资企业迁入(未做税务登记)
6收规处
新增江西银行及农商行税收数据(本年累计数及同比)、“1269”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税收及发票数据、税收过千万元企业纳税额及税收过亿元企业纳税额等分析功能13个。
序号
名称
1
江西银行及农商行税收数据查询(本年累计数及同比)
2
“1269”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税收数据查询
3
“1269”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票数据查询
4
税收过千万、过亿元企业纳税额查询
5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数据查询
6
征期后申报且在当月入库大额税款
7
大额税款入库跨期退库
8
融资平台(政府平台企业)入库大额税款
9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额较大
10
大额整数税款入库
11
入库大额地方税种税收但近三年无增值税入库
12
税种异常增长监控
13
当月申报增值税未开票收入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纳税人名单
7非税处
江西非税不断丰富完善“智慧非税”功能体系,创新运用大数据技术推进“以数治费”,构建非税收入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控机制。通过为基层提供风险监控工具,将问题解决在早期管理阶段;为条线提供风险监控、综合分析查询工具,提高征收管理效能。利用任务统筹管理疑点数据,完善闭环管理。综合运用智慧非税评价指标,自动量化各地非税收入征管效能,促进三元工作格局完善。
具体包括大屏展示、数据展示、以及非税任务统筹功能。大屏展示根据省局大屏模板,合理展示非税关键信息,便于全省人员综合查看。数据展示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和智慧评价三个模块。非税任务统筹根据省局“风险应对扎口管理”统一部署,将风险监控合理风险指标纳入任务统筹,基层可以一户式查询处置。
以大数据平台为基础,一是完善我省非税收入查询统计和分析、展示功能;二是健全非税收入一体化风险防控指标体系,优化指标设置;三是按照风险数据扎口管理要求,在大数据风险应对机制实现非税收入疑点数据的确认、下发和核实情况的跟踪反馈等要求。
8社保费处
为适应我省统一社保费征收模式下我省社保费征缴管理工作需要,切实防范各级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缴风险,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通过大数据智慧平台实时抽取、加工、统计分析社保费各子系统数据,发挥税费大数据优势,对社保费征缴关键环节提出监控指标,持续开展风险指标分析研判,发现疑点及时发起风险应对,建立完善社保费征缴风险防控机制;同时,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对社保费申报户数、人数、金额区分不同维度开展查询统计。
(一)数据汇聚,开展一户式、一人式归集
将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征收子系统数据库原表实时同步到大数据平台数据汇聚区;每月按照用人单位、灵活就业、城乡居民分类统计分单位、分险种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情况。
(二)费源监控
本需求主要根据社保费的业务流程特点,归纳总结重点监控事项,进行业务监控和管理。重点监控参保缴费关联登记、申报管理、征缴管理、催报催缴管理、税务征收入库反馈对账等。
序号
名称
1
未及时关联登记(超过2天)
2
参保单位未登记税收管理员
3
待报解账户未及时汇总(自然人)(超过1天)
4
现金费款当日未汇总入库
5
已入库未传递记账信息
6
职工同单位年度工资申报频率超过2次
7
用人单位下调职工缴费基数(本月缴费基数小于上月缴费基数)
8
工伤保险执行费率两年未调整
9
用人单位核销职工预处理信息
10
逾期申报未催报名单
11
逾期缴款未催缴名单
12
社保费欠费清册
13
税务注销户未结清社保费欠费
14
职工重复申报缴费
15
职工多重身份参保缴费
16
退费申请核验信息未及时反馈(超过5个工作日)
17
未全险种申报缴费名单
18
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
19
单位员工存在有效险种信息但未申报年度缴费工资
(三)查询统计
1.社保费入库情况统计。查询条件:主管税务机关、险种、入库日期起、入库日期止,展示税务机关、险种、入库户数、入库人数、入库金额信息。
2.用人单位社保费查询统计。分险种、分主管税务机关分别统计指定时间段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单位数、缴费人数、缴费金额。
3.灵活就业社保费查询统计。分险种、分主管税务机关分别统计指定时间段参保人数、缴费人数、缴费金额。
4.城乡居民两险查询统计。分险种、分主管税务机关分别统计指定时间段参保人数,缴费人数,缴费金额。
职工缴费基数比对。用人单位申报员工缴费基数与上年度员工个人所得税申报月均收入比对,分险种分用人单位展示缴费基数总额、职工工薪总额及其占比,同时能下钻到职工个人。
4人员要求
4.1总体要求
1.本项目成立由招标人、中标人共同组成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工作。中标人的专职项目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管理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投标人提供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驻场服务人员要求5人。项目实施团队应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高效开展工作,相关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中标人在项目服务中,必须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的建设。
2)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中标人应合理配置项目人员,提供适应本项目各知识层次要求的人员团队组合,团队成员数量应满足项目建设人力要求,包括项目管理、设计开发、系统测试、上线实施、运维服务五个类别,其中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经理、技术总监等项目管理人员,设计开发包括需求分析人员、系统设计人员、数据处理人员、软件开发人员等,系统测试包括软件测试、集成测试等人员,运维服务人员是参与本项目实施的研发工程师。
3)参与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须服从招标人的安排,遵守招标人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签订保密协议。
4.2管理团队
4.2.1项目总监
4.2.2项目经理
4.3技术团队
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
序号
人员类别
人员岗位
人员要求
是否作为加分项
1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开发类项目管理经验,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
注:需提供毕业证、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5管理实施要求
中标人须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编制进度计划,进行进度控制,实现工期目标。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开展本项目所有环节的工作,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5.1实施内容
本项目实施内容包含对税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功能进行升级完善,完成资环、货劳、经分、征科、收规、非税、社保费及第三税务分局等8个业务处室的需求功能开发。
5.2实施进度
本项目整体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完成招标需求内容的开发测试,上线运行,功能验收。系统免费运维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3项目实施管理
中标人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科学管理措施,从项目计划管理、项目配置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变更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文档管理等方面综合考虑。
1.项目计划管理
中标人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计划管理方案,按照招标人要求制定项目开发、系统运行等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工作月报、周报制度,妥善保存各种运维工单等项目资料。
2.项目配置管理
中标人应进行有效配置管理。建立项目配置文件管理库,保存项目开发中的记录性文件、脚本、代码及口径说明等。
3.项目变更管理
中标人应建立项目变更管理流程,分析变更内容、评估变更可能带来的影响,经招标人审批后,才能实施变更。变更工作完成后,需通知所有相关人员,确保项目能够协调一致地进行。
4.项目质量管理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制定出项目的质量管理标准,确保项目所有成员理解并执行该标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安排专人对项目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并通过项目的监控、检查、纠错、贯彻等阶段,及时的纠正可能引起目标偏差的问题,保证项目的实施过程符合预定的项目质量管理标准,保障项目质量管理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可追溯性。
5.项目风险管理
中标人应针对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功能升级完善的工作要求,分析项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策略,以有效控制风险发生。
6.项目沟通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沟通方式,如组织例会、及时汇报等加强与招标人的沟通。
(1)中标人须遵守招标人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接受招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的领导,指定负责人与招标人保持沟通和协调。
(2)中标人须建立项目例会制度,就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需要协调的主要事项、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与招标人进行适时的沟通协调。
7.过程管理
(1)需求分析
中标人收到业务需求后进行需求确认、分析,按照政策、管理要求,及时进行需求分析,编制需求分析成果物。
(2)概要设计
依据修改完善的需求分析成果物,组织概要设计人员对需求分析成果物进行分析,根据需求变更的内容和范围,确认此需求是否对架构造成影响,如果对系统架构造成影响,则需要评估调整范围,修改完善概要设计说明书及相关产出物。
(3)详细设计
依据修改完善的需求分析成果物,概要设计说明书,组织详细设计人员对需求分析成果物、概要设计说明书进行分析,修改完善详细设计说明书及相关产出物。
(4)编码实现
中标人根据确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进行相关程序的开发和系统配置,完成系统功能的编码实现,形成符合需求并可供测试的系统运行版本。
(5)软件测试
需求分析阶段中标人测试部门需在需求分析环节参与需求分析评审并产出测试用例,设计开发阶段对测试用例进行完善并对设计文档进行分析,设计开发完成后执行测试用例,产出操作说明文档及测试结果,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及评估并编写测试报告。
(6)软件定版
对通过测试的系统定版,生成软件发布版本的过程,整理和编写版本发布文档,包括初始化、系统参数等调整说明,数据库变更说明、发布与部署说明、对应的需求(业务需求、问题、优化等)、软件功能调整说明、软件操作手册等。
6保密要求
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在提供技术前,中标单位必须签订《单位网络安全承诺书》,技术人员必须签订《个人网络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保密要求,保密时限最低10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标单位未经方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许可,不得私自对外开放系统接口及系统数据,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标方安全问题和数据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在任何时候对其持有的事务或其事务运转操作方法等机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除非有书面授权或出于相关方进行活动的必要,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信息;除非有书面指示或出于履行其义务的合理要求,不得把任何保密信息交给任何人;不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抄写、复制、复印、拍照或摄录。
7知识转移要求
8风险管控要求
本项目是在复杂环境中进行的,受众多因素的影响,非常可能发生损失、损害及危险,项目的过程和结果常常是出乎人们的意料,所以项目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要充分认识到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对项目风险进行管理,成为项目管理的重要方面。
中标人应针对收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功能升级完善的工作要求,分析项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策略,以有效控制风险发生。
9履约验收要求
9.1总体要求
验收名称
验收要求
第1次验收
本项目验收工作由招标人组织实施,由项目单位、中标人共同完成。中标人应配合完成验收工作,提交相关文档,经项目单位确认后进行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如期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
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移交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档,并进行产出物的交付。产出物应提供电子和纸质两种介质,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保持版本一致。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中标人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经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9.2具体要求
验收计划
项目上线正常运行15天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根据招标人制定的验收方案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评审通过后,招标人出具项目验收意见书。
验收依据
以本项目合同书、验收前双方确认的补充工作需求书、工单、主要交付物、验收用户报告等为依据。
组织实施
招标人在中标人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质量、项目交付物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书。
如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救、更改,并重新提请验收。
验收流程
1.中标人书面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2.向招标人整理提交项目相关管理、技术文档电子版文件;
3.招标人组织进行项目验收评审会议,对项目工作内容及文档,结合服务期内质量考核标准进行验收评审;
4.项目验收评审通过后,招标人出具项目验收意见书。
交付物要求
在项目完成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详细设计资料及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连同软件源代码等相关文档交付招标人,并作出向招标人进行技术转移的方案和策略。
中标人需保证交付文档质量,保证所有文档符合招标人文档管理规范。
10其他要求
10.1必备要求
10.1.1★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供应商在采购以及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对于因失信行为纳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函告服务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约谈服务商主要负责人;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可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在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拒绝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对于存在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按规定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1.2★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
1、人员资格要求
(1)签订承诺书。供应商应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要求,承担技术支持人员的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责任,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协议和承诺书。
(2)开展背景审查。供应商承担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并提交采购人进行备案。
(3)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由驻场运维人员兼任)。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具备独立决策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要求。
2、日常行为规范要求
(1)工作能力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工作胜任力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工作秘密和税费数据等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
(2)教育培训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能、保密意识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对其进行考核。
3、违约惩戒措施
供应商对供应链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组织对供应商进行失信行为认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0.1.3★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要求
本项目涉及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的,运维人员应当是运维单位的正式人员,或者是与运维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的人员,常驻运维人员应当为技术骨干。
10.1.4其他
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
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第 1 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 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
10.2知识产权要求
10.3付款安排建议
付款名称
付款要求
付款比例(%)
第1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按合同总金额的3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0.0
第2次付款
第二次付款,系统开发完成上线试运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40%。
40.0
第3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30.0
备注:该需求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标签: 应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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