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司豫中LNG应急储备中心互联互通管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询比单招标公告

关于开展公司豫中LNG应急储备中心互联互通管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询比单招标公告



郑州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 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郑州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项目由郑州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人)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单采购方式,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询比单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单采购。

2.2 项目编号: M410*****650********

2.3 实施地点:中牟县刁家乡储运路1号,郑州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2.4 采购内容:结合项目实际,组织开展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编制本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最终版评价报告。

2.5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7其他要求:与当地监管部门对接,完成本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

3、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资质要求/相关行政许可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包含: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参与的安全评价机构应按要求及时踏勘现场,了解并掌握项目所在地地质地貌及周边环境。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2业绩要求

3.2.1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至少1项类似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信誉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和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况。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响应人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响应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响应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响应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不同响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4.3 满足现场的技术、质量和服务期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公告的所有要求。

4、报价要求

4.1 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采用询比单报价形式,报价为询比单各项内容的单价之和,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没有分项不写)。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交通、食宿、工作开展与专家评价等采购范围内相关工作的一切费用,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 整体报价或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我方可取消此项目。响应人需满足“3 响应人的资格要求”“2.5 服务期限”“2.6. 质量标准”的要求,不满足的响应无效。

4.3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整(含税),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询比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4 报价应在规定的询比时间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4.5 响应人应提供的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询比报价单、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及第3款“响应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4.6 审核时资料模糊不清或者资料不齐全,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材料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响应材料应密封。

5、报价方法及时间

5.1 本采购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线下评审。

5.2 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时00分。

5.3 响应材料递交地点:邮寄至郑州市中牟县刁家乡储运路1号郑州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王瑞鹏 133*****675(代收);各供应商响应文件需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开标地点:郑州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综合楼二号会议室。

6、评审办法

6.1参加报价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参加报价的响应人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6.2 最低价法: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人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则按注册资本金高低进行推荐。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牟县刁家乡储运路1号

联系人:王瑞鹏 电 话:133*****675

监督部门:郑州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综合部

监督电话:0371-********

郑州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响应函

致:郑州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郑州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的公告,我单位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询比采购有关活动,并按要求提交上传电子报价单及附件:

1.自愿按照采购公告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规定的全部报价单及附件;如果我方报价单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公告规定的各项要求。

2.保证遵守采购公告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3.我方承诺:一旦成交,我们将按照采购公告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的全部要求提供服务,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询比有关的数据、文档和技术资料。若无法满足以上条件自愿视作废标处理。

4.我方承诺:一旦成交,我们将遵守贵方的管理制度、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事项。若无法满足以上条件自愿视作废标处理。

5.我方承诺:企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现场实际查询结果为准)若无法满足以上条件自愿视作废标处理。

6.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其他投标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若无法满足以上条件自愿视作废标处理。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公告,包括采购公告澄清、答疑等(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8.我方完全同意贵方拥有拒绝所有报价单的权利。

9.响应有效期:自提交电子报价单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供应商: (盖章)

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郑州市天然气储运公司报价单

项目名称

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

询比总报价

(人民币元)

含税:(税率6%)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元

服务期限

20天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行业执行标准

备注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 (盖章)

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适用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报价单及相关附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报价单及相关附件;(3)退出询比(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授权书生效之日起至报价单有效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郑州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在参与贵方 项目采购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参与采购活动,自觉遵守采购单位有关廉政建设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采购单位采购良好秩序。

四、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单位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单位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五、一旦发现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0371-********)。

六、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投资集团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理,列入投资集团系统采购“黑名单”,并依法承担责任。

八、本人 作为 (单位)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做了宣传教育。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具有至少1项类似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互联互通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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