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 目 概 况
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就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金消采G*******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年度预算金额 | 备注 |
(一) | 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 | *******.00元 | 具体采购要求见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
说明: 1.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一家年度服务单位。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实际发生金额达到年度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为合同服务期。 2.以上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年度实际供货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年度内的最低供货数量和最低结算金额。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即所有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或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情形可提供备案材料)。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如企查查、天眼查等)核查不同投标人之间是否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五)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市场监督经营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营业执照等经营登记材料、登记表、授权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等材料现场递交或发送给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qq.com,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代理公司将以现场领取、邮件等方式发送本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投标人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银行账号:018*****190*****;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户名: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同时,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于2024年12月19日9:0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2月19日9:30(北京时间)在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永康市西城街道飞凤路4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210
质疑联系人: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玉泉东路288号3楼
采购文件获取联系人:陈伟群
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0579-********
项目联系人:方晓琳
项目联系方式:0579-********
质疑联系人:金雅珍
质疑联系方式:0579-********
八、发布采购信息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资讯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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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伙食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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