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原材料及服务项目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邀请入围招标公告
食堂食品原材料及服务项目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邀请入围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示范幼儿园
食堂食品原材料及服务项目协议供货
采购项目邀请入围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示范幼儿园食品原材料联采小组对蔬菜(水果)、粮油(蛋)、干调、坚果、肉类、冻货、牛羊肉、烘焙、乳制品、燃料油等原材料及服务协议供货项目进行邀请入围招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
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示范幼儿园食堂蔬菜(水果)、粮油(蛋)、干调、坚果、肉类、牛羊肉、冻货、烘焙、乳制品、燃料油食品原材料及服务项目协议供货采购。
二
招标内容
一包:蔬菜、水果(蔬菜种类:叶、瓜、果、根、茎类时蔬)
二包:粮油(蛋类、豆油为非转基因大豆油一级和三级)
三包:干调
四包:坚果类
五包:肉类 (鲜猪肉)
六包:牛羊肉
七包:冻货(冻货种类:冻丸、冻鱼、冻虾等)
八包:烘焙
九包:乳制品
十包:燃料油
入围供应商数量: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
2.报名地点:投标单位按照资质证明顺序准备材料加盖公章,并用文件袋密封送至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示范幼儿园警务室。(地址:北安路270号)
联系人:郝雪妍
联系电话:158*****381
3.报名所需资料:
3.1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原件);
3.2法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
3.3投标代理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
3.4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符合生产或出售该投标产品的相关要求)1份(复印件);
3.5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1份(复印件),猪肉、牛羊肉、鸡蛋、鸡产品供货商应提供动物防疫合格检疫证1份(复印件);
3.6经销商提须供生产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1份(生产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中须体现法人联系电话、复印件);
3.7基本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1份(复印件);
3.8供应的全部产品检验报告单1套(复印件);
3.9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1份(复印件);
3.10业绩证明1份(复印件);
3.11经营场地、仓储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1套(复印件);
3.12供应食品原材料品类和近期一周内产品价格明细表1份(原件);
3.13商标注册证1份(复印件;非必要条件);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必须齐全,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所有复印件(或打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已投标文件的形式装订成册完好密封递交联合采购领导小组。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合采购领导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如有不真实取消资格,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供货商资质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此次采购食堂原材料的供应商,企业必须是生产厂家、加工企业、区域代理类别;
4.2供应商必须是普通纳税人,并能开具与本企业名称、销售类别以及销售品牌相符的普通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可以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鸡蛋投标生产商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鲜肉类投标生产商须提供生猪、禽类、牛羊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生猪、禽类、牛羊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必须在牡丹江市或周边地区有固定的水果、蔬菜、粮油、干调、肉类 、牛羊肉、冻货、烘焙、乳制品、燃料油配送点;
4.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时间需在2024年4月1日之后,检测报告须国家质检部门或具有CMA认证资质机构检测,供应商自己单位厂内检测的产品报告无效);
4.5报名截止后,联合采购评审小组会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投标者必须无条件配合;
4.6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在受理投标报名后,不允许更换投标报名时拟派的投标委托人。
4.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联采领导小组不予受理。
4.9本次入围期限为三年,签订供货协议周期为一年,供货协议期满,经联合采购领导小组评定,履约合格的供应商可优先续约,履约不合格的供应商直接淘汰不予签订供货协议且不得参加下次联合采购。
4.10中标人员(单位)每年需按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4.11中标后每月一结账,结账为对公账户转账付款,不可提前预支费用;供货期内,货物价格应低于市场同期产品价格,随市场价格正常浮动;
4.12投标单位需有能满足配送需求的车辆,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并按时按质将所需食材配送到位,供货商一旦出现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相关情况的,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供货资格;新供货商由参与投标且符合资质的人员(单位)按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4.13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中标后需按照幼儿园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如无相关材料幼儿园将拒绝接收食材,现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将解除合同,取消供货资格。
4.1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如供应商对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报名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向联合采购领导小组提出异议。
5.相关费用:采购领导小组不收取供货商招标费用,供货商报名文件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示范幼儿园公众号。
7.报名资格审查:
由联采招标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审查,如报名资料不符报名要求,或报名信息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的,或报名资料不齐全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8.开标时间、地点:12月3日资质审查;12月4、5、6日合格商家实地踏访;12月9日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企业。地点:牡丹江爱民区教育示范幼儿园。(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0.投标具体事项:
10.1幼儿园组成7人以上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选择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10.2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内,需要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方可生效。
10.3评标方式:标书评议、门店走访、综合评议相结合。并经综合评定后公布中标方,公示5个工作日天无异议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如中标,将电话告知中标单位,未中标者不再通知。
10.4合同期内如供货商被本园书面告诫二次及以上,幼儿园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供货商不得有异议。
10.5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
10.6联系方式:
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示范幼儿园
电话:0453--*******
附:
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示范幼儿园投标企业食品原材料品项申报情况登记表
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示范幼儿园
2024年11月26日
标签: 食堂食品原材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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