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典型设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典型设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1、主要工作内容
01包为东北部低山漫川漫岗过渡区侵蚀沟治理典型设计。为全面贯彻黑土地保护战略与东北振兴战略,确保黑土区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以辽宁省东北黑土区东北部区域为工作范围,涉及桓仁县和宽甸县的本溪县、桓仁县、平山区、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宽甸县、凤城市、振安区、振兴区、元宝区(11个),重点把握区域内辽东山地丘陵向漫川漫岗过渡区域的地形变化特点,以耕地中发展型侵蚀沟为治理对象,分别选取典型县桓仁县和宽甸县。
水平年:本次典型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2、实施地点:桓仁县和宽甸县。
3、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满足采购合同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前。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采购需求:
1、主要工作内容
03包为东南部山地区侵蚀沟治理典型设计。区域内土层较薄,坡陡雨急,侵蚀沟较为发育。立足区域内耕地资源保护,基于侵蚀沟发育特点,涉及铁岭、抚顺地区的昌图县、西丰县、开原市、铁岭县、调兵山市、清河区、银州区、新宾县、清原县、抚顺县、东洲区、望花区、顺城区(13个),确定典型县昌图县、西丰县、新宾县,选取耕地典型侵蚀沟开展侵蚀沟综合治理典型设计任务,为辽宁省东北黑土区的东南部区域内同类侵蚀沟综合治理提供有效借鉴,可适当增加扩展县昌图县进行侵蚀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典型设计。
水平年:本次典型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2、实施地点:昌图县、西丰县、新宾县等3县。
3、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满足采购合同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前。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15室(现场递交或邮寄)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6、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水利厅(机关)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箱地址:lszxzbdl@163.com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桂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志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