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起重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二次公开询价公告

2024年11月起重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二次公开询价公告

我公司因项目需要,对2024年11月至2025年02月起重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询价人: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维护保养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汇通产业园区东街89号山西沪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院内1、2号厂房

3、维护保养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02月

4、3台起重设备明细如下:

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榆次维修部行车台账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制造单位

投入使用日期

备注

1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3T-22.5M

河南中原起重机有限公司

2006.03.01


2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3T-22.5M

河南中原起重机有限公司

2006.01.16


3

通用门式起重机

MH16T-18M A3

河南省力源起重机有限公司

2019.06.10


5、起重设备维保要求:

(1)吊钩

1)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不得超原尺寸的10%,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不得增加15%,吊钩扭转变形不得超过10°,吊钩危险断面或吊钩径部不得产生塑性变形。

2)吊钩无裂纹或冷变形(严禁补焊使用)。

3)吊钩推力轴承检查转动灵活且无异常。

4)拉板检查,无塑性变形及裂纹。

5)加注适量3号锂基润滑脂。

(2)吊钩钢丝绳

1)钢丝绳不得出现断丝、变形。

2)测量钢丝绳直径无磨损。

3)钢丝绳压板紧固牢固。

4)对钢丝绳进行润滑。

(3)吊钩滑轮组

1)滑轮用手能灵活盘动,侧向摆动不得超过D/1000。无裂纹,轮槽磨损不得超过钢丝绳直径25%或不均匀磨损。

2)轴孔的检查无裂纹及损伤。

3)润滑油路无堵塞。

4)加注适量3号锂基润滑脂。

(4)起升卷筒

1)卷筒的检查绳槽磨损不得超20%及裂纹。

2)卷筒轴及轴承的磨损不得超标出现轴裂纹、损伤。

3)加注适量3号锂基润滑脂。

(5)车轮

1)车轮检查无车轮踏面、轮缘磨损不得超原厚度50%和无车轮折断,变形及裂纹。

2)大、小车轮的轴承检查,打开所有轴承端盖,清除旧的润滑脂,检查轴承无轴承损坏及磨损超标。

(6)齿轮与减速器消除漏油现象,轴承不得出现异响。

(7)紧急开关及时切断所有机构的零位连锁及控制电源接触器KM1、各机构回路接触器,至脱扣总断路器QF1,保证系统全部断电。

(8)超载保护、零位保护正确动作。

(9)电机检修,按相关标准执行。

(10)电气预防性试验,按相关标准执行。

(11)各限位开关检查无异常,保护正确动作。

(12)空负荷试验

1)电葫芦行走:空载小车沿轨道来回行走三次,此时,车轮不应有明显打滑。起动和制动应正常可靠,限位开关的动作准确,电葫芦与桥架上的阻进器相碰的位置正确。

2)空钩升降:开动起升机构,使空钩上升、下降三次,此时起升机构限位开关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3)把电葫芦开到跨中,起重机以慢速沿厂房全长行走两次,以验证屋架和轨道,然后以额定速度往返行走三次,检验行走机构的工作质量,此时启动或制动时,车轮不应打滑;行走平稳;限位开关的动作准确;缓冲器起作用。

(14)负荷试验

1)为了减少吊车梁弹性变形对试车的影响,静载试车时,应把行车开到厂房的柱子部位。

2)将电葫芦开到桥架中部,以缓慢提升额定负荷的重物,离地100mm,悬吊10分钟,然后测量桥架大梁的下挠度(不包括轨道的下沉值),此时桥架大梁的下挠度不得超过31mm(L=18m),如此试验三次,且在第三次试验卸载后不得有残余变形和异常现象。

3)在额定负荷下,试验无异常现象即可进行额定负荷1.0倍的静负荷试验。试验方法同前,当悬空10分钟卸去负荷后,桥架下挠度应恢复原状,无残余变形和异常现象。

4)静负荷试验后吊钩张口应无残余变形,焊缝无异常现象,构件无裂纹产生。

5)负荷试验过程中如听到异常声响或看到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找出原因,研究处理。

(15)动负荷试验

1)先让行车电葫芦提升额定重量作反复起升及下降制动试车,然后开动满载小车沿其轨道来回行走3—5次,最后把满载电葫芦开到桥架中部,让行车以额定速度在厂房全行程内来回行走2—3次,并作反复起动和制动。卸载后机构和桥架无残余变形。

2)上述试车结果良好,可在1.0倍额定负荷的情况下,作与上述方法和要求相同内容的试车。

(16)负荷试验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并应符合要求:

1)起重机行走平稳,无特殊振动、卡涩和冲击;

2)车轮无卡轨现象和声响;

3)各轴承(包括电动机)温度正常;

4)各变速部分、转动部分音响正常,机构传动灵活可靠;

5)电葫芦吊钩制动器灵活可靠,各制动器、制动带温度不应过高,一般为50~60℃;

6) 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运行情况正常,限位开关和连锁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6、维保范围

1)机械部分:导轨、压板螺栓的紧固,轨道调整,大车及电葫芦行走,传动部分,减速机、刹车、联轴器、卷筒、机械联锁,机械部分的润滑保养和减速机齿轮油的更换和磨损钢丝绳的更换,检查吊具、吊钩是否完好,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2)电器部分:配电箱、电控箱、控制器、线路等电器部分,保护系统是否正常,限位开关制动器按钮、继电器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3)起重设备年检时提出的整改问题的处理。

4)维保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乙方提供的)费用另计,材料的价格后付清单。

7、维保责任

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等,实现安全生产。

2)乙方不得从事与项目合同约定无关的工作。

3)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证照和人员资质证明文件。

4)是项目实施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直接责任。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分包和返包。

5)项目实施过程中至少派两名人员进行工作,不得私自更换项目人员。

6)负责对本单位项目实施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不得安排无对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

9)接受甲方安全检查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10)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汇报,自身无法解决的,与甲方协商解决。

11)必须向所有项目人员提供性能可靠的安全用具、劳保用品以及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并督促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项目实施单位人员认真参加甲方项目安全管理单位班前会、班后会和各项安全活动,并做好各种记录。

13)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下达的违章指令。

14)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的单位及人员,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理。对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甲方申请重新追查处理。追查期间,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出处理的执行。

15)参与甲方组织制定、实施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项目实施期间发现事故隐患和事故时,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6)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时间;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事故涉及乙方的,有参与事故追查处理工作的权力和义务。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

2)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包含用工合同、工伤保险材料);

3)特种作业(含特种设备)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5)乙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8) 质量标准须按照国家有关起重机维护保养等技术标准规定执行,保证甲方的设备在维保期间能安全正常工作。

19)乙方在维保工作中,要保持工作现场干净、整洁,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20)乙方更换的配件必须为原厂全新产品,需提供合格证、说明书等资质文件,配件自更换起质保一年,质保期内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新的配件。

8、询价内容

序号

名 称

型 号

单 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交货期

备注

1

维保服务费用


12


按合同约定


2

橡胶缓冲器

3t

1


按合同约定


3

导杆

3t

1


按合同约定


4

吊钩保险卡子

3t

1


按合同约定


5

起升主电机

ZD141-4/4.5

1


按合同约定


6

葫芦卷筒

CD3-9m

1


按合同约定


7

葫芦卷筒

CD16-9m

1


按合同约定


8

葫芦卷筒外罩

CD3t-9m

1


按合同约定


9

葫芦卷筒外罩

CD16t-9m

1


按合同约定


10

联轴器

CD3t

1


按合同约定


11

联轴器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12

声光报警器

TBJ-100

1


按合同约定


13

光电限位

E3JK-LX5M

1


按合同约定


14

电缆线(屏蔽线)

4*1.5

1


按合同约定


15

起重量限制器(单梁)

3t

1


按合同约定


16

大车运行电机

LD3t

1


按合同约定


17

吊钩总成

CD3t

1


按合同约定


18

吊钩总成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19

钢丝绳

CD3t-9m

1


按合同约定


20

钢丝绳

CD16t-9m

1


按合同约定


21

导绳器

CD3t

1


按合同约定


22

导绳器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23

绳卡子

CD3t

1


按合同约定


24

绳卡子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25

断火限位器

20A

1


按合同约定


26

大车行程开关


1


按合同约定


27

手柄

CD3t-9m

1


按合同约定


28

控制电缆

CD3t-9m

1


按合同约定


29

电动葫芦电控箱总成

CD3t-9m

1


按合同约定


30

电动葫芦电控箱总成

CD16t-9m

1


按合同约定


31

大车电控箱总成

LD3t

1


按合同约定


32

大车电控箱总成

LD2t

1


按合同约定


33

交流接触器

CJX2-1201

1


按合同约定


34

交流接触器

CJX2-1801

1


按合同约定


35

交流接触器

CJX2-2501

1


按合同约定


36

交流接触器

CJX2-3201

1


按合同约定


37

电动葫芦运行小车

CD3t

1


按合同约定


38

主动跨

CD3t

1


按合同约定


39

从动跨

CD3t

1


按合同约定


40

电动葫芦运行小车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41

主动跨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42

从动跨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43

大车运行从动车轮组

LD3t

1


按合同约定


44

大车运行主动车轮组

LD3t

1


按合同约定


45

大车运行从动车轮组

LD2t

1


按合同约定


46

大车运行主动车轮组

LD2t

1


按合同约定


47

大车运行车轮组齿圈

LD3t

1


按合同约定


48

大车运行车轮组齿圈

LD2t

1


按合同约定


49

单梁单速遥控器(F21)

CD3t

1


按合同约定


50

聚氨酯缓冲器


1


按合同约定


51

起重量限制器

3t

1


按合同约定


52

起重量限制器

16t

1


按合同约定


53

安全滑线

162*4

1


按合同约定


54

LED电源指示灯

HXC-50/3

1


按合同约定


55

重锤限位


1


按合同约定


56

安全开关


1


按合同约定


57

大小车行程开关


1


按合同约定


58

交流接触器

CJ12系列

1


按合同约定


59

吊钩钩轮片

3t

1


按合同约定


60

吊钩钩轮片

10t

1


按合同约定


61

吊钩总成

3t

1


按合同约定


62

吊钩总成

16t

1


按合同约定


63

控制变压器

BK-50

1


按合同约定


64

控制变压器

BK-100

1


按合同约定


65

单梁重锤双限位

LD3t

1


按合同约定


66

红外线防撞装置


1


按合同约定


9、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日。

10、报价有效期:在2025年3月1日前有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实行资格预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次报价内容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具备国家、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

2、具备起重设备的生产及维修能力的生产商;

3、具备有效三体系认证生产商;

4、负责人、主要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或者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优先考虑周边就近并2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联系方式

询价人: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榆次维修部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山西沪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139*****008

,山西,内蒙古,内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护保养 起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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