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监管场所监控系统(专用试听)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机关监管场所监控系统(专用试听)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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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县公安局机关监管场所监控系统(专用试听)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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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青龙县公安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 :青龙县公安局机关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静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春枝****-******* 采购预算金额:710188.00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监控摄像设备、扩声系统设备、显示设备、视频系统设备、交换机等 项目实施地点 :青龙县公安局机关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提供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二、投标人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国税税务登记证 、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建筑资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副本原件;四、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高清红外摄像机、高清网络球机、硬盘录像机、抓拍单元等设备的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需要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五、投标人报名时,在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基础上,还需要提交加盖红色公章和法人章的上述所有资料的A4纸复印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11-1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11-23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13点半至17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7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6-12-07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项目采购编号:QLG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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