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新加坡、泰国执行出访任务团组承办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赴新加坡、泰国执行出访任务团组承办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赴新加坡、泰国执行出访任务团组承办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赴新加坡、泰国执行出访任务团组承办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2024年12月8日—14日
(三)服务内容
1.协助团组人员办理出国(境)手续;
2.负责4名团组成员新加坡、泰国的出行、住宿、餐食等承办工作(含全程往返机票、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出国人员意外保险等其他费用);其中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不能超渝财行〔2017〕69号文件规定标准;
3.有效对接资源,配合团组事务性工作,草拟总结报告(含成果收集跟踪)等具体承办工作;
4.协助组织境外公务活动。
(四)费用预算:110,000元(壹拾壹万元整)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评估方案 | 60 | 1.总体策划方案(0—30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出访团组服务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30分,良:20分,一般:10分,差:5分,未提供:0分 2.工作推进方式步骤和进度安排(0—20分) 对供应商提出的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可行性,对供应商进行横向比较。 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5分,未提供:0分 3.后勤、现场保障方案(0—10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后勤、现场保障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现场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处理、保障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10分,良:5分,一般:3分,差:1分,未提供:0分 |
2 | 项目经验 | 30 | 1.承办过省部级及以上组团出访境外国家(10分) 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承办过省部级及以上组团出访境外国家的,每提供一个得10分,满分10分。2.承办过市级部门组团出访境外国家(15分) 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承办过市级部门组团出访境外国家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3.与出访国家相关商协会签订过协议(5分) 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与出访国家相关商协会签订过协议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5分。 |
3 | 投标报价 | 1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 |
注:采购方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方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满分100分,采购人对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评估方案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方案部分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评估方案、投标报价部分评分均相同的,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四、投标书内容
投标书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三份,其中正文一份,副本两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项目人员配置及履历情况(含近三个月社保);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七)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公司不足三个月的除外);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人员费用:厅局级以下人员暂定*****元/人(经济舱)。该费用在招标时作为暂定报价,出国任务完成后,据实结算。
(二)住宿、伙食、公杂等费用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渝财行〔2017〕69号)执行。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报价超过限额标准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需同时报送《因公出国(境)费用报价明细表》,列明全程机票、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等栏目。
六、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8:00。
(二)报送地点:重庆市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2栋17楼1707。
(三)联系人:徐元波
(四)联系电话:18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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