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乙烯支线 2025 年后勤服务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2024161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乙烯支线 2025 年后勤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9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华北天然气销售中心。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乙烯支线辖 2 座场站,南港分输站、乙烯末站的后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2 座
场站的垃圾清运(含生活污水清理外运)、场站管理(包含门卫值班)服务、绿化养护服务、
拉运水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乙烯支线 2025 年后勤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乙烯支线 2025 年后勤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021 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 50 万元的非住宅
后勤服务业绩,服务范围至少包含:场站管理(包含门卫值班、保安)服务(以合同复印件
为准,包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等评审要素的内容,若评审要素内容在
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发包人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且
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单位,需提供银行等第三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所属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售后不退。
委托代理人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
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项目编号见公告标题,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
输入项目编号,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文件购买申请,查验通过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
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获取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
限公司主楼,可通过现场或快递方式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4.3 联系人:王天杰 13082616875。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号
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
向其发售招标文件:(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
需包含文件购买),购买人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
(含)内任意时间);(2)营业执照;(3)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4)拟派项目经理社保
缴纳证明;(5)“信用中国”截图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
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以
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达指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银行电汇汇款信
息应注明:SL20241614。
7.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3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4 招标金额:90 万元(含税)。
7.5 招标范围:乙烯支线辖 2 座场站,南港分输站、乙烯末站的后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2
座场站的垃圾清运(含生活污水清理外运)、场站管理(包含门卫值班)服务、绿化养护服
务、拉运水服务等。
7.6 服务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7.7 项目地点:天津市。
7.8 质量要求:合格,应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9 HSE 要求:达到无 HSE 事故,并执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10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
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
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通报批评
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7.1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华北天然气销售中心
综合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华北天然气销售中心
地 址: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东路交口隆泰广场 2-1-1201
联 系 人:邢工
电 话:022-65836335
电子邮件:scanjs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联 系 人: 王天杰
电 话: 13082616875
电子邮件: sljl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