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船闸1航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题论证含环评涉及的生态等相关专题论证招标公告
3船闸1航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题论证含环评涉及的生态等相关专题论证招标公告
3船闸1航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题论证(含环评涉及的生态等相关专题论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JT-SJGY-*********
1.招标条件本项目3船闸1航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题论证(含环评涉及的生态等相关专题论证),招标人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汉江崔家营枢纽2000吨级二线船闸工程为单级单线Ⅱ级船闸,配套改建坝顶交通桥、配布航标等其他工程,通行2000吨级货船及一顶二驳船队,兼顾3000吨级货船。汉江雅口枢纽2000吨级二线船闸工程为单级单线Ⅱ级船闸,配套改建坝顶交通桥、配布航标等其他工程。项目规模:通行2000吨级货船及一顶二驳船队,兼顾3000吨级货船。汉江碾盘山枢纽2000吨级二线船闸工程为单级单线Ⅱ级船闸,配套改建坝顶交通桥、配布航标等其他工程,通行2000吨级货船及一顶二驳船队,兼顾3000吨级货船。汉江碾盘山至兴隆2000吨级航道整治工程110公里(包括兴隆常年库区和库尾不衔接河段)按Ⅱ级航道标准进行整治。项目规模:工程河段按Ⅱ级航道标准进行整治,通航2000吨级货船及一顶二驳船队,通航保证率为98%,包括整治工程、疏浚工程、护岸工程、智慧航道工程、配套工程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编制汉江崔家营枢纽二线船闸、汉江雅口枢纽二线船闸、汉江碾盘山枢纽二线船闸、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题论证(含环评涉及的生态等相关专题论证),并取得相关批复,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本标段预算:*******.00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176*****829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龚女士、柯女士
电 话:027-********
邮箱:/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承担过1项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咨询服务或生态专题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产专题,湿地公园专题,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水源地划分、调整或取消论证)业绩。 |
注:1、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及试验验收证明的复印(扫描)件,近5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注: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六、 资格审查资料中(六) 投标人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如有)、资格证书、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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