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三院委托安徽志成公司代理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二期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询比采购公告

蚌埠三院委托安徽志成公司代理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二期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询比采购公告

蚌埠三院委托安徽志成公司代理采购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二期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项目,预算价29万元。欢迎登录优质采平台投标!

采购需求

一、项目规模、内容

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约*****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9平方米,工程计划工期约1095日历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病房楼、新建地下室(含人防工程)、住院病房楼的改造、门诊部大楼改造、脑病、口腔科、网架大棚(如有)、院区的园林绿化、景观、道路及管网等配套工程及院区配电房及配电设施的改造等。具体以图纸等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1、新建综合病房楼: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审核、施工总承包标后复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进度款审核、签证变更审核、结算审核、索赔与反索赔。

2、脑病治疗中心:进度款审核、签证变更审核、结算审核、索赔与反索赔。

3、口腔科装修改造:签证变更审核、结算审核、索赔与反索赔。

4、原14层病房楼改建:进度款审核、签证变更审核、结算审核、索赔与反索赔。

5、门诊大楼改建: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审核、进度款审核、签证变更审核、结算审核、索赔与反索赔。

6、网架大棚(如有)(若此项工作不实施,则扣除咨询酬金的1%):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审核、进度款审核、签证变更审核、结算审核、索赔与反索赔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服从市审计部门管理,如遇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抽查本项目涉及审计工作的,配合完成审计抽查工作等。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

1.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工程进度及委托人要求,负责复核项目所有阶段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提出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施工合同签订后按委托人要求,与清单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开展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并出具相关意见书。

(2)制定跟踪审计方案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3)根据委托人要求负责本项目专项工程、设备采购等造价咨询服务。

(4)根据委托人要求负责组织材料、设备的询价工作,出具询价成果文件。

(5)对不同的方案进行价格测算比较,提交测算结果;对工程变更的价格进行测算,提交成果文件。

(6)审核工程进度款,掌握施工进度,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工程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进度款审核报告;按照委托人要求,对其它参建单位进度款审核。

(7)负责工程经济签证单审核,审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签证(含变更及隐蔽验收)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包括变更(签证)的实施及完成情况,审核送审资料是否齐全,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组价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的有关约定,并确认最终审核价格。现场发生变更签证时,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核算调减或取消项目的费用。

(8)如发生付款偏差,配合全咨单位及时统计偏差原因,根据原因提交纠偏报告。

(9)检查施工现场实物是否与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一致,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现场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时,及时上报委托人。

(10)积极收集项目资料,并做好记录,为可能发生的索赔和反索赔做好准备。

(11)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协助委托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事宜。

(12)参与图纸会审、监理例会、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及时了解工程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委托人进行决策,并根据会议内容安排工作。

(13)负责项目结算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接受审计主管部门复审;审核其他参建单位的费用,提供成果文件。

(14)服从委托人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安排的相关工作。

2.咨询人应根据项目规模、内容中各单体约定的工作范围承担各阶段对应的具体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工程进度及委托人要求,对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及采购文件与合同中涉及商务条款提出建议。

1)根据工程进度及委托人要求,对清单编制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成果文件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的审核,编制说明的审核,无价材料的询价等,提出建议或意见并出具相关文件。

2)委托人、代建单位(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全咨单位其他方面的要求。

(2)工程开工阶段的审计

1)根据委托人需要,依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计划,编制相关用款计划。

2)根据委托人需要,对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化分析,对异常报价及时预警,并出具审核文件。

(3)工程施工阶段的审计

1)施工合同内容的审计。主要包括对建设工程的合同审计。主要审核材料设备价款调整、暂估价约定、计价计量规则条款、结算条款等内容表述是否合规、合理、准确、完整。

2)工程变更的造价咨询。工程变更前对相关费用进行测算,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3)工程进度款的审计。施工单位按月报送工程进度报表,经全咨单位确认后上报委托人,跟踪审计单位签署意见后,提交委托人进行审签。跟踪审计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审核实物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 办法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或将委托人直接采购的材料、设备虚报的现象。

4)工程变更的审计。跟踪审计单位参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的论证会议。审核变更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由主张变更的单位或部门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等。重大设计变更,尤其是可能引起工程造价超出工程投资总额控制目标的设计变更,必须事先论证,明确造价变化出具的单位,跟踪审计单位进行费用测算,按审批程序报批。在考虑成本效益的基础上,跟踪审计单位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测算,并出具相关审计意见。

5)工程签证的审计。跟踪审计单位参与工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签证等工作。对变更签证,跟踪审计单位主要审核是否符合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签证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相符,能否作为结算依据等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终结等相关记录,必要时现场拍照,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最终出具审核意见。

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隐蔽工程签证,跟踪审计单位人员应及时到场记录,若施工方自行处理,工程结算审计时不予认可。

6)材料设备价格的审计。对于非招标确定的认质认价材料设备,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要求,按照委托人确定的品牌、规格,提供价格方面的咨询意见。

(5)隐蔽工程及工程验收的审计

1)在隐蔽工程完工前,委托人会同全咨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一并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预埋工程、钢筋工程、土方工程、打桩工程、地基及基础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基层、安装管线工程等投资范围内的工程。现场核查隐蔽工程做法,材料是否与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规范、图集等相符。跟踪审计人员须做好跟踪审计的书面记录、照相、摄相、电子文档,保留证据。对于结算时容易产生分歧的隐蔽工程,如土方工程、路基工程、拆除工程等,应重点跟踪。

2)工程验收包括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基础验收:参与现场核查基础、开挖尺寸、土质类别、边坡系数、排水方式、土方运输方式及运距等涉及造价变化的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主体验收:参与现场核查构配件的制作方式、运输方式及运距,依据设计图及变更核查重要构件的尺寸及位置,插筋留置的方式,门窗洞口尺寸、防腐及保温材料的类型、材质及实际做法,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验收资料及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竣工验收:参与核查变更、材料认证及有关索赔的书面证明材料,做好交工、验收时间记录。

(6)索赔费用的审计。

在施工过程中,跟踪审计单位对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重点跟踪,并及时提供相关审计咨询建议,以力求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索赔事件,根据合同的约定,即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终结等相关记录,必要时现场拍照,收集相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人一起及时处理索赔事件。在施工过程中,对由于施工单位的过错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工期延误、费用增加造成损失的,积极协助委托人及时提出反索赔。必要时配合委托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事宜。

(7)竣工结算阶段的审计

初步审核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现场勘查,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与报审结算资料相符;审核工程结算,包括审核工程量、取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等,出具审计意见书及最终审定工程结算报告。

3.廉政要求

(1)审计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文件,如《审计八不准》、《蚌埠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的通知》等。

(2)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派车接送。

(3)不得接受审计项目施工单位请吃、礼金、有价证券等,中午用餐原则上自行解决,如有困难,听从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安排。

(4)不得与施工单位就审计事项私自接触,一切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活动均需通过项目建设单位。

(5)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施工单位开展业务。

三、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项目组成员配备要求表

序号

岗位

资格要求

人数

驻场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1 人

按需驻场

2

土建负责人

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1 人

按需驻场

3

安装负责人

一级注册造价师(安装工程专业)

1 人

4

土建造价师

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1人

按需驻场

5

安装造价师

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安装工程专业)

1人

按需驻场

6

合计


5人


注:1.上述配备人员不得重复使用,人员不得交叉任职。人员配备(人员配备基本要求及增加人员)需在“人员配备表”列出,不满足《人员配备基本要求》的,按响应无效处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3.证书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成交单位按采购人要求及现场实际需求安排驻场人员,现场驻场人员不得少于1名。

四、其他要求

1.如委托人要求驻场,驻场办公期间,咨询人自行解决办公场所及相应设备、设施、用品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2.咨询人须服从委托人、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及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管理和安排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科大楼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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