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山西综合改革示范区分局北张退水渠闸板排口水质自动监测站高猛酸盐指数分析仪、数据控制单元等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山西综合改革示范区分局北张退水渠闸板排口水质自动监测站高猛酸盐指数分析仪、数据控制单元等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GK*****
2.项目名称: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山西综合改革示范区分局北张退水渠闸板排口水质自动监测站高猛酸盐指数分析仪、数据控制单元等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金额小计(元) |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常规多参数分析仪 | 1套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2 | 氨氮分析仪 | 1套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3 | ※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 1套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4 | 总磷分析仪 | 1套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5 | 总氮分析仪 | 1套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6 | 化学需氧量分析仪 | 1套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7 | 水质自动采样单元 | 1套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8 | 数据控制单元 | 1套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9 | 视频监控单元 | 1套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总价(元) |
产品描述
序号 | 名称 | 参数要求 |
1 | 常规多参数分析仪 | 1.分析方法 水温:热电阻或热电偶; pH:玻璃电极法; 电导率:电极法; 2.准确度 水温:±0.5℃; pH:±0.1; 电导率≤100 μS/cm:±5μS/cm;电导率>100 μS/cm:±5%; 3.重复性 pH:±0.1; 电导率:≤5%; 4.实际水样比对 pH:±0.5; 实际水样电导率≤100 μS/cm:±10μS/cm;实际水样电导率>100 μS/c±10%; |
2 | 氨氮分析仪 | 1.分析方法: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或氨气敏电极法; 2.24h漂移: 20%量程上限值:±5%F.S.; 80%量程上限值:±10%F.S.; 3.重复性:≤10%; 4.示值误差:±10%; 5.实际水样比对: 实际水样氨氮<2mg/L(用浓度为1.5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试验):±0.3mg/L;实际水样氨氮≥2mg/L:±15%; |
3 | ※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 1.分析方法:高锰酸钾氧化法; 2.零点漂移:±5%F.S.; 3.量程漂移:±5%F.S.; 4.重复性:≤5%; 5.示值误差:±10%; 6.实际水样比对: 实际水样高锰酸盐指数≤4mg/L:±40%; 4mg/L<实际水样高锰酸盐指数≤10mg/L:±30%; 实际水样高锰酸盐指数>10mg/L:±20%; |
4 | 总磷分析仪 | 1.分析方法: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2.24h漂移: 20%量程上限值:±5%F.S.; 80%量程上限值:±10%F.S.; 3.重复性:≤10%; 4.示值误差:±10%; 5.实际水样比对: 实际水样总磷<0.4mg/L(用浓度为 0.3mg/L 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试验):±0.06mg/L;实际水样总磷≥0.4mg/L:±15%; |
5 | 总氮分析仪 | 1.分析方法: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2.24h漂移: 20%量程上限值:±5%F.S.; 80%量程上限值:±10%F.S.; 3.重复性:≤10%; 4.示值误差:±10%; 5.实际水样比对: 实际水样总氮<2mg/L(用浓度为1.5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试验):±0.3mg/L;实际水样总氮≥2mg/L:±15%; |
6 | 化学需氧量分析仪 | 1.分析方法:重铬酸钾氧化分光光度法; 2.24h漂移: 20%量程上限值:±5%F.S.; 80%量程上限值:±10%F.S.; 3.重复性:≤10%; 4.示值误差:±10%; 5.实际水样比对: 30mg/L≤实际水样CODCr<60mg/L:±30%; 60mg/L≤实际水样 CODCr<100mg/L:±20%; 实际水样 CODCr≥100mg/L:±15%; |
7 | 水质自动采样单元 | 1、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具有采集瞬时水样及混合水样,混匀及暂存水样、自动润洗及排空混匀桶,以及留样功能。 2、留样具备水样冷藏功能,温度在4±2℃。留样瓶由惰性材料制成,易清洗,具有密封、留样后自动排空和留样失败报警功能。 3、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具有远程启动采样、留样及平行监测功能,记录瓶号、时间、平行监测等信息。 4、水质自动采样单元采集的水样量应满足各类水质自动分析仪润洗、分析需求,且具有水浸检测功能,一旦有液体侵入立即启动报警提示。 5、pH、温度计和电导率应原位测量或测量瞬时水样。 6、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应测量混合水样。 7、水质自动采样单元的构造应保证将水样不变质地输送到各水质分析仪,应有必要的防冻和防腐设施。 8、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应设置混合水样的人工比对采样口,应采用圆形混匀桶设计,带自清洗功能,保证混匀桶不挂壁。混匀桶应安装抽拉导轨便于维护。 9、水质自动采样单元的管路宜设置为明管,并标注水流方向。 10、水质自动采样单元的管材应采用优质的聚氯乙烯(PVC)、三丙聚丙烯(PPR)等不影响分析结果的硬管。 11、采样泵应根据采样流量、水质自动采样单元的水头损失及水位差合理选择。应使用寿命长、易维护且对水质参数没有影响的采样泵,安装位置应便于采样泵的维护,且采样、供样、留样蠕动泵独立运行互不干扰。 |
8 | 数据控制单元 | 数据控制单元可协调统一运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采集、储存、显示监测数据及运行日志,应根据管理需求,向数据平台上传监测数据。 1、数据控制单元可控制水质自动采样单元采样、送样及留样等操作。 2、数据控制单元可触发水质分析单元进行测量、标液核查和校准等操作。 3、数据控制单元读取各个水质分析仪器的测量数据,并实现实时数据、小时均值和日均值等项目的查询与显示,并通过数据采集传输仪上传至数据平台。 4、数据控制单元记录并上传监测数据,上报数据应带有时间和数据状态标识,具体参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 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中6.2条款。 5、数据控制单元可生成、显示各水质分析仪器监测数据的日统计表、月统计表和年统计表。 6、具有对各分析仪器监测数据、分析参数及运行日志的自动采集、存储、处理、查询、显示等功能。 7、可储存各分析仪器及控制单元至少1年的原始数据和运行日志,日志记录类型不少于:登录日志(留存登录人员面部照片)、操作日志、工作状态日志、参数修改日志、计算公式修改日志、时间修改日志、升级日志、断电日志。 8、仪器各参数检测结果单位需符合相应技术要求的规定。 9、分析仪器具备三级操作管理权限,一级为查询权限,只可进行参数、数据等信息的查询;二级为管理权限,可以对仪器进行校准、清洗、参数设置等维护、维修操作;三级为开发者权限,可以对仪器进行内核修改。 10、具有异常信息记录、上传及反馈功能,至少应包括缺试剂报警、部件故障报警、漏液报警、取样故障报警和超标报警等,具有诊断报警事件主动上报功能,如区域入侵侦测主动上报。 11、意外断电时分析仪器或系统能够发送断电警报,并在停电工作模式下待机2小时以上。再度通电时,能自动排出断电前正在测定的水样和试剂、自动清洗各通道、自动复位到重新开始测试状态。若在断电前处于加热消解状态,再次通电后能自动冷却,并自动复位到重新开始测试的状态。所有系统设置数据,包括校准数据、警报数据和运行数据,在断电30天内重新连接电源时不发生变化。 12、控制器符合抗电磁辐射、电磁感应的相关规定,具备电源隔离和信号隔离措施。 13、能够兼容视频监控设备并能实现对视频设备进行校时、重新启动、参数设置、软件升级、远程维护等。具有对关键事件活动(如进入机柜、更改关键参数等)进行图片抓拍的功能,并支持在设备显示屏幕上查询图片和播放抓拍时间段内的视频。 14、控制单元输入输出接口满足需求且余量不少于2路,以便以后扩展。 15、应支持监测数据的无线传输或有线传输,有线传输应具备网口输出。 16、应有数据加密等系统安全防护功能。 |
9 | 视频监控单元 | 在监测机柜内、进门处和采水口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传输需满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022)的相关要求。 1、布设要求 a) 机柜外采水口:安装在靠近采水口岸边,安装高度应满足50年一遇的防洪要求,固定监控视角,用于监控采水口及机柜周边情况; b) 机柜进门处:应安装网络红外球型摄像机,可监控机柜进门处及周围环境; c) 机柜内:安装于机柜内,固定监控视角,且范围可覆盖机柜内部所有仪器设备。 2、功能要求 a) 实时监控功能:可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带红外,支持夜间查看,实时获取监控区域内清晰的监控图像; b) 云台操作功能:可实现全方位、多视角、无盲区、全天候式监控; c) 录像存储功能:支持不低于200万像素高清网络视频的预览、存储和回放;支持前端存储和中心存储两种模式,存储周期不低于90日; d) 语音监听功能; e) 远程维护功能:可通过平台软件对前端设备进行校时、重启、修正参数、软件升级、远程维护等操作; f) 断电自启功能。 |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将合格的合同标的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潜在供应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
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联系电话:*****
2.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分局
地 址: 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52号盛玖集团A座二层
联 系 人: 侯国义
联系电话: 138*****778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王雪莲
联系电话:0351-*******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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