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享界S9静态测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为享界S9静态测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为享界S9静态测试项目采购公告 | |||||||||||||||
1. 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华为享界S9静态测试项目(项目编号:XM-BGSD202*****001),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室、安全生产部、审计部)-办公室(党群室、纪检室),资金来源于 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满足市场主流4部车型五大维度19项测试内容及静态评价。五大维度包括车身造型内饰测试、车身空间舒适测试、智能座舱交互及兼容性测试、整车安全测试、能耗及充电测试。试验涉及试验室内相关拆解试验、智能座舱安全认证、户外实地生活真场景测试、主流手机连接及充电桩配合测试等。进而从静态外观、内饰、车身、底盘等角度输出内饰外观人机工程学分析,人机交互系统反应时间、数据吞吐能力和图像处理能力,车辆消费价值等综合品质评价,并且完成辅助视频拍摄、测试设备与团队的运营保障。 其中,车身造型内饰测试的测试设备包括3D扫描仪、专业丈量工具、漆膜仪设备等,测试车辆的外观、内饰尺寸,并通过数据得到相应的比例关系;车身空间舒适测试的测试设备包括3D扫描仪、电脑设备等,用于车内外的扫描,扫描区域包括外观、内饰、座椅、后备箱等,扫描后的数据需要由工程师进行尺寸的计算,并通过数据进行评价;智能座舱及兼容性测试的测试设备包括高清摄像、高速摄像、发声人工嘴、触控设备、5部手机、热成像设备、透光率测试设备等,完成对语音交互、触控屏、座椅、天幕、遮阳帘的测试,并输出测试数据。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经营范围和资质包含技术服务、车辆检测等相关资质;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签订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笔车辆测试类相关合同,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无不良记录; 3、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4、本次竞争性磋商拒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中汽中心数字化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srm.catarc.ac.cn/TPBidder)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___相关要求。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线上。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3日(北京时间,下同),到线下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 4.3 采购文件售价:
CA证书用于确保采购过程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登录平台后,系统会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CA证书需要1-3个工作日,由数字认证公司颁发。 | |||||||||||||||
5.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信息 | |||||||||||||||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递交地点:线下 5.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开启地点:线下 | |||||||||||||||
6. 谈判信息 | |||||||||||||||
6.1 谈判时间:2024年12月04日 6.2 谈判地点:腾讯会议。 6.3为防止解密失败,允许供应商递交密封的电子媒介作为备份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但因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采购人/代理机构导入供应商递交的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失效,未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其应答无效。 6.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4.1.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1.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6.4.1.3未按照本采购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 |||||||||||||||
7.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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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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