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会议室显示大屏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多功能会议室显示大屏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显示大屏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 磋商文件编号GSHFZC2024-164

  2. 磋商采购需求、预算金额:

1、磋商采购需求会议室改造、会议室音响及灯光安装、会议室LED屏安装(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预算:******.80元;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 ;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

2、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投标人所属省份)”网站(https://credit.gansu.gov.cn/)及“信用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https://credit.gansu.gov.cn/)及“信用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需资料: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缴费发票)(以上资料除委托人身份证可为复印件外,其他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818号)。

    3、方式:现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2.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818号(新华门小学东侧三楼)(甘肃汇丰招投标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3. 磋商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 公告期:五个工作日。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4、根据《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日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临河路1号

联系人:彭主任

电话:199*****31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818号

联系人:何瑞

电话:0938-*******

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显示大屏 会议室 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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