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旅游公厕和市政公厕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思茅区旅游公厕和市政公厕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思茅区旅游公厕和市政公厕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74号)、财库[2015]1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思茅区旅游公厕和市政公厕改造工程进行采购,采购人为思茅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思茅区旅游公厕和市政公厕改造工程(厚招-16118);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采购预算:90万元,其中一标包:20万元;二标包:20万元;三标包:30万元;四标包:20万元。
2.4采购范围及数量: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一标包:北部湿地公园1号公厕90㎡,北部湿地公园2号公厕50㎡,文化中心1号公厕90㎡,白云中路公厕120㎡;
二标包:总站公厕105㎡,洗马河公厕40㎡,南正街公厕50㎡,义和家具城公厕60㎡;
三标包:倒生根旅游公厕60㎡,倒生根市政公厕60㎡,龙生路54号公厕45㎡,织布厂公厕60㎡;
四标包:学苑花园公厕65㎡,梅子湖公园老溜冰场公厕70㎡,梅子湖公园大门口公厕150㎡,高家寨广场公厕80㎡。
2.5旅游公厕改造内容为:新增母婴室,更换隔板、洗手池,翻新墙体; 市政公厕改造内容:新增残卫、儿童洗手池,更换隔板、翻新墙体。
2.5标段划分:4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提供成立相应年份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注:2015年1月后成立的公司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提供成立相应月份的纳税证明材料)、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证明材料(注:2015年1月后成立的公司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提供成立相应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资格。
3.4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同一投标人可对以上标段中的任何标段提出申请,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投标申请
4.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在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普洱市茶苑路28号思茅区建设局4楼)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8 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4.2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接受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资格和安全考核B证;入滇备案证明(外省企业);(2014、201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纳税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缴款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原件);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6 年11月28日8时30分至9 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普洱市茶苑路28号思茅区建设局4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思茅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人:徐华芳
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银兰
联系电话: ****-*******
传 真:****-*******
地 址: 普洱市茶苑路28号思茅区建设局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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