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珠池街道子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珠池街道子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1正常汕头市龙湖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珠池街道子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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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珠池街道子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珠池街道子项目施工
性质正常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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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9-******-04-01-******

投资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珠池街道子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珠池街道子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

资金来源

申报债券资金、国债资金和申请上级补助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区管路雨污分流建设:于锦龙路、朝阳街等道路新建及改扩建DN300~500污水管道,长度约为1.8公里,DN400~1000雨水管道,长度约为6.24公里。(2)排水单元排口接驳完善及错混接整改:改造区管路错混接节点约476处(含雨水篦子连接管),新建DN200~DN600排水管道,长度约4.55公里。(3)珠池街道片区区管路管道缺陷修复:结合“洗井、洗管”实施成果,本子项管道缺陷修复实施点位约641处,开挖修复385处,非开挖修复256处。(4)内涝点综合整治:提升排水通道管道建设标准,更新改造管网,于朝阳北街、朝阳南街、金晖街、金泰中街等道路,新建及改扩建DN300~400污水管道,长度约为1.78公里,DN400~1000雨水管道,长度约为3.89公里,就近排入新河沟等或接入街区周围主要市政管网;局部低洼点增设强排泵站,于金晖西街交韩江路西北侧星湖公园绿地新建Q=1.5m3/s一体化预制泵站,沿星湖公园(韩江路-中山路段)景观便道建设DN1000压力管,长度约420米,最终排入港区排洪沟,同时对该景观便道进行透水混凝土铺装改造;于金晖西街交韩江路西北侧星湖公园绿地新建Q=50m3/h小型潜污泵井,就近接入下游污水主管。 项目预算编制总投资*********.11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元,工程预备费*******.10元,届时以预算审核为准。

招标内容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包工程照管、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

工期(交货期)

480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

********.3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1-28 17: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2-19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19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提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声明)。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19 10:00:00

开标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招标人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泰业大厦六楼

招标人联系人

卢工

联系电话

0754-********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135*****012

招标监督机构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

发布责任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一、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板块操作手册v2.4(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提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声明)。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
    4招标公告.pdf

4招标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施 排水防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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