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十五五”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聘“十五五”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选聘“十五五”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科学评估“十四五”期间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工作,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规划编制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十五五”发展规划》、《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十四五”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二、实施时间
2024年12月—2025年11月(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经费预算
不超过28万元(包括调研费、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资料费、印刷费、专家咨询费、专家评审费等各种费用)
四、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五、申报单位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资质及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合理的专业化人员配置,熟悉国家旅游、文化、广电和体育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方针、海南省、保亭县有关旅游、文化、广电和体育产业政策和规划,针对本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和编制技术方案有类似规划编制成果被采纳并有效实施成功案例者优先。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及信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名提交材料
(一)报价函(需单独密封)
(二)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的工作方案,包括规划编制思路,对本规划的想法、计划、技术路线等。编制思路既要体现旅游、文化、体育产业和广电事业高质量发展,又要体现文旅融合、体旅融合理念,文化、体育、广电助力旅游高质量发展,要在保亭旅游、文化、体育产业定位和重大项目谋划上有可行性和唯一性,具有创新和亮点。
(三)规划编制团队专业技术力量情况,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学历、职称,在本规划编制中担任的职务或岗位,曾负责或参加过的有代表性的规划,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首页、金额及盖章尾页),能提供规划编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或有效实施证明、规划(中期)实施评估报告的酌情优先予以考虑。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信用中国”企业信用记录;
(七)参选人认为可以加分的其他材料。
七、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方式
请将参选文件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刻盘)密封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邮寄或送至保亭县七仙广场文化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1楼规划开发室。采取邮寄方式的需在截止时间前寄出,逾期无效。
九、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七仙广场路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1楼设施办。
联 系 人:袁女士,0898-********
十、其他事项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签订合同,具体事项按合同执行。
附件:1.规划编制任务书
2.选聘综合评分标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11月28日
标签: 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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