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服务保障项目需求书
2024年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服务保障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做好“2024年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接待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活动方案及预算,拟采取自行招标方式开展服务保障项目征集工作。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外包机构工作任务
项目 | 需求 |
餐费 | 40人×10天 |
市内交通费 | 2辆大巴车(35座)×10天 |
3辆工作车(商务车)× 10天 | |
保险费 | 30人 |
门票费用 | 40人 |
活动及宣传费用 | 主要包括启动仪式、摄影摄像、影像资料后期制作、周边设计和生产费用等 |
向导费用 | 2人×10天 |
不可预计费用 | 主要包括超时费、药品等物资购买费用等 |
二、项目要求
(一)采购人:中共海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2024年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服务保障项目
(三)预算金额:具体请询项目联系人。
(四)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规定的所有服务工作,可根据完成量及后续工作考虑约定合同履行期限或是否补充合同,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
(五)付款方式:签订服务合同生效后支付成交金额的70%费用,本项目项下所有工作完成后,余款由省委外办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情况并通过项目验收一次性支付。
(六)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报价应为履行项目一切相关费用包干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活动内容及要求。
(七)结算:最终以实际发生服务内容结算为准(具体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设立承接主体所需具备的相关条件有: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在“信用中国”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四、评定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分分数进行排序、选取。
五、报送文件、时间、地点
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将以上“服务商资质要求”材料、报名函(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价表等相关资料,装袋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2024年12月2日11:30前(逾期不候),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6楼605室。
联系人:汤女士,联系电话:0898-********。
中共海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
标签: 文化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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