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村)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社区(村)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社区(村)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6〕59号)和《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郫县社区(村)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郫府办函〔2016〕34号)文件要求,现确定比选一家单位对我县2016年社区(村)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项目开展综合评估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社区(村)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6〕59号)和《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郫县社区(村)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郫府办函〔2016〕34号)、《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社区(村)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社﹝2015)62号)文件要求,对我县郫筒街道伏龙社区、犀浦镇珠江路社区、安靖镇喜安社区、唐元镇万寿街社区、友爱镇兴福村、新民场镇净菊村、安德镇安宁村、古城镇中平村、唐昌镇金星村、团结镇仁义村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二、项目实施时间及金额

(一)项目实施时间: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

(二)项目实施金额:本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三、参与项目的申报条件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专业的经营范围;

(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事故;

(三)具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与委托服务项目的方式

有意参与本次项目的单位,请于2016年11月22日17时前到郫县社会救助中心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时请提交密封并装订成册的评估方案和以下资料:

(一)加盖参与单位鲜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加盖参与单位鲜章的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三)加盖参与单位鲜章的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报名地址: 郫县郫筒街道德源北路二段657号一楼(郫县社会救助中心),联系电话:********, 联系人:何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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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民政局

2016年11月16日

标签: 评估服务 标准化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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