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监高速公路柘木互通建设工程ZM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武监高速公路柘木互通建设工程ZM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SJ-******GL-*********

1.招标条件

武监高速公路柘木互通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关于武监高速公路柘木互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监发改审批〔2023〕2号)批准建设,已由《关于武监高速公路柘木互通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监发改审批〔2023〕50号)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监利市交通运输局筹措 80%,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措 2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文件要求,以本项目施工招标为试点探索支持民营企业新举措。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监利市。

建设规模:为进一步支撑白螺临港工业园区发展,完善白螺镇对外出行通道,优化地区路网结构,拟于武监高速公路新增柘木互通,路线里程合计约5.846公里。

武监高速公路柘木互通建设工程,位于武监高速主线桩号K141+268.598处。项目主线里程1.080公里、匝道里程2.092公里。新建匝道桥5座,新建排水涵洞7道、武监高速原涵洞接长1道,新建匝道收费站1座(3进4出)及管理所各1处等。本项目主线设计速度按照100km/h标准,匝道设计速度均采用40km/h,匝道采用单向单车道匝道(9m)对向分隔式双车道匝道(16.5m)两种断面。桥梁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其他:/。

2.2招标范围:武监高速公路柘木互通建设工程路基(含房建区场坪)、路面、桥涵、绿化等工程(含临时工程、机电预留预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ZMSG-1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2.3其他:缺陷责任期2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需写明联合体各成员所承担的份额。国有企业作为牵头人的,民营企业承担的份额应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40%;民营企业作为牵头人的,国有企业承担的份额应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40%。(注:本招标文件中民营企业是指,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的企业;本招标文件中国有企业统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定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定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规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20%=69%)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4)本招标项目各标段对应的初步设计单位(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监理单位(湖北省高创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对应的土建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王家湾顶琇广场A座24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02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浩

电话:027-********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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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市,硚口区,汉阳区,武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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