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圈舍恢复重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报告
泸定县“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圈舍恢复重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以下简称:县农牧局)“泸定县“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圈舍恢复重建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县农牧局对其提供的绩效分析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53号)要求,结合2024年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进行绩效监控分析,并出具绩效运行监控分析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泸定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泸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泸定县财政局下一级预算单位,机构性质: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8******W,单位负责人:康霞,机构地址:泸定县炉桥镇瑞金路359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原计划在岚安乡、烹坝镇、泸桥镇、冷碛镇、兴隆镇、德威镇、得妥镇恢复重建圈舍******平方米,后根据《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甘孜州财政局关于“9.5”泸定地震灾后圈舍恢复重建项目调整建设任务的批复》(甘农牧发〔2024〕44号),原建设面积由******平方米调减为******平方米,并完成配套设施建设。
(三)绩效监控基本情况
1.监控内容
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53号)文件,本次项目绩效运行监控重点是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监控的主要内容是:
(1)目标保障情况: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实施计划的制定情况,项目实施进度管理、政府采购制度等执行情况。
(2)目标实现程度:项目阶段性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预期的效益以及满意度指标的实现程度及趋势,相关指标是否正常合理,与预期目标的契合、偏离程度。
(3)预算执行进度:根据项目实施计划,重点监控项目资金用款计划、支付方式、拨付使用、资金安全等情况。
(4)目标运行预测:项目需求的条件和环境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发生了调整,是否需对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调整,项目绩效偏离的主要原因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2.监控程序(1)根据监控内容实施绩效监控,并编制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报告、同时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
(2)对绩效运行存在偏差的项目,提出纠偏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
(3)充分运用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财政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整改要求,逐一对照核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一)绩效监控工作开展的依据
1.《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
5.《四川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川财绩〔2019〕14号);
6.《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53号)文件;
7.其他相关法规及操作规范。
(二)绩效工作开展整体情况
1.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1)资金收入
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万元,其中财政补助4085万元,农户自筹7342万元。2023年下达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第一批)资金1226万元;2024年下达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第六批)资金1902万元;共计下达资金3128万元。根据《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甘孜州财政局关于“9.5”泸定地震灾后圈舍恢复重建项目调整建设任务的批复》(甘农牧发〔2024〕44号),原建设面积由******平方米调减为******平方米,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调减1,574.5万元,调减后补助资金为2,510.50万元,同时农户自筹减少2,830.00万元,调减后农户自筹为4,512.00万元;该项目调减后总投资为7,022.50万元。
(2)资金支出
目前共计已拨付9.0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调减后):
(1)建筑面积=******平方米;已完成*****.64平方米,完成比例76.69%;
(2)受灾户数=4738户;已动工户数2754户,动工比例58.13%。
三、绩效监控分析本次绩效监控主要对该项目在目标保障情况、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运行预测四方面进行检查并分析,重点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分析。
(一)目标保障情况
分析组向县农牧局索取了相关管理制度、实施计划的制定情况,项目实施进度管理、政府采购制度等执行情况,县农牧局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针对专项预算项目实施和进度管理均制定了相应实施计划和进度管理程序,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评价分析:该项目绩效目标具有基本的保障能力,可以较好地保障项目正常进行。
(二)目标实现程度
分析组通过检查该项目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年初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相关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1.数量指标
1.1建筑面积=******平方米;已完成*****.64平方米,完成比例76.69%;
1.2 受灾户数=4738户,已动工户数2754户,动工比例58.13%。
2.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截至2024年10月31日项目尚未完工。
建设事故发生数:无。
3.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期为2023年5月,计划2024年12月建成。
4.成本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带动群众人数≥1000人;
可持续性指标-配套设施使用年限≥10年;
社会效益-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性得到提升;
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95%
成本指标-补助金额≤250.25元/平方米。
(三)预算执行进度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泸定县“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圈舍恢复重建项目收到项目援建资金3128.00万元;项目支出为9.00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0.29%。
评价分析:由于项目建设方式是农户自建,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既定在2024年12月建成验收,目前暂未全面验收,导致预算执行进度较低。
(四)项目目标运行预测
1.建筑面积=******平方米;已完成*****.64平方米,完成比例76.69%;
2.受灾补助户数=4738户;已动工户数2754户,动工比例58.13%;
根据完成率分析预测:指标“受灾补助户数=4738户,已动工户数2754户,动工比例58.13%”,实际动工进度均明显低于预期,预计本年度内可能无法完成预期。
四、项目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泸定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认真贯彻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项目绩效管理中心思想,在部门履职与项目规划上坚持同步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仍有不足,需及时跟踪目标完成情况,切实保障项目在既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各项预算绩效指标,为项目效益发挥提供坚实有力的运行环境与考量基础。以此分析组认为泸定县财政局应要求泸定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针对项目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并明确泸定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本级预算绩效工作闭环:由支出管理科室负责绩效目标申报与审核跟踪,并督促推动绩效监控、评价及绩效结果应用,同时对归口部门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及监管,并在当年及来年及时根据项目绩效结果主动申请调整资金投向、增减预算、清理退出。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项目动工进度缓慢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受灾户动工比例58.13%。存在受灾户动工率过低的情况。
(二)整改建议
针对“项目动工进度缓慢”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提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质量,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大日常监控力度,注重分工协调,明确责任落实。七个乡镇只有岚安5户全部动工全部建成,德威动工87%,其余乡镇动工率不足60%。应及时摸清还未动工的原因,进一步宣讲政策,推动项目完成。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报告中涉及的预算数、支出数取自预算一体化系统,由于四舍五入,故存在部分数据增减后有尾数差异。
(二)本次绩效监控仅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监控,未对目标设置合理合法性进行审定。
(三)因在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被监控项目普遍存在账务处理不完整、需要调账但未调账的情况,故本次监控的预算执行数据均来自一体化平台系统,未对被监控项目财务系统数据进行比对。
四川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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