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卢氏县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民政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76、LSGZ[2024]287-GC071

3、招标人:卢氏县民政局

4、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卢氏县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8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建设地点:卢氏县

9、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

5、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同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被委托人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bzzx/******/********/4defc9b5-408e-47f2-9e9f-1f376a06ee1f.html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1月29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08时40分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四、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捌万元整(¥*****元)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三公管办[2021]3号文要求: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优秀”、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 “A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元;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良好”、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元;

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8时40分

4、缴纳方式详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电子保函或转账缴纳。电子保函方便快捷,不占用资金,开具方式请登录“网站首页-电子保函平台”或者“登录系统首页右下角-三门峡金融服务平台”或者直接登陆:http://120.194.249.36:*****/smxbaohan/ 进行操作,如果有问题,可咨询:0398-*******、40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保函缴纳金额按上述标准执行。

5、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 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电子评标室。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樊文宇

电话:139*****666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民政局

联系人:马飞

电话:139*****101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清惠路中段

招标人:卢氏县民政局

联系人:王建东

电话:136*****407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清惠路中段

代理机构:河南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阳威

电话:177*****652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绿地滨湖国际城三区1号楼14层1418号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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