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滨海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滨海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JSZC-******-JSJS-G2024-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网上系统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9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JS-G2024-0010
项目名称:滨海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70万元(两年,185万元/年)
采购需求:
滨海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额为中标总价的二分之一)。一年服务合同结束后,若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人的服务履约考核标准,采购人可以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一次;若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考核标准,采购人不再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注: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投标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网上系统获取
方式:苏采云网上系统获取
售价:0.00元
2024-12-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html。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
4.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询问、质疑和投诉),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提交书面函件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的疑问(包括询问、质疑和投诉)均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苏财购(2018)86号)规定依法不予受理或采购人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供应商投标结果的影响。
5.采购人若收到质疑函后,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苏财购(2018)86号)审查质疑人是否具有质疑资格,经审查不具备质疑资格的,采购人将依法不予受理,并且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的原因。不具备质疑资格的质疑人若严重扰乱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秩序、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耽误工期、各项费用损失等),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6.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7.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服务费按月支付, 甲方每月对中标人服务管理进行一次考核,甲方每月 5 日前中标人支付上月的餐饮服务管理费的90%, 剩余10%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均通过银行结算。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食堂劳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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