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浑度假村改造项目一期EPC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陆浑度假村改造项目一期EPC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陆浑度假村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409-******-04-01-******),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嵩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晨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陆浑度假村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409-******-04-01-******) 2、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新(2024)0049号 3、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陆浑水库大坝西。 4、项目概况:工程内容为凿除部分原结构及加固、砌体拆除及新砌、外立面改造、客房区域扩建阳台及电梯、南侧扩建门廊、东侧扩建架空层、餐厅改造、屋面排水及防水改造、门窗及幕墙工程,屋面、部分外立面及加建开敞阳台、东侧二层改造加建休息区电气、给排水、暖通,室外一体化消防泵房和一体化消防稳压供水机组及管网工程。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6、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自筹资金,********.00元(其中工程建安费********.00元,设计费******.00元)。 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工期:90日历天(完成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3、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 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2 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2月0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嵩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6*****816
代理机构:河南晨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聂泰路9号文创产业园1号门面房
联 系 人:王静静
电 话:186*****173
监管部门:嵩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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