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保评估整改询价采购项目 |
品目 |
采购单位 |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16日 13:08 |
报名时间 | 2016年11月16日 00:00至2016年11月21日 00:00 |
报名地点 | 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
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01日 10:00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梁文杰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 |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采购单位地址 | 汪清县汪清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汪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保评估整改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保评估整改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zfjzcg0334
三、采购内容:等保评估整改1 套 (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9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吉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参加投标的经销商投标现场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16]29 号)的要求,并且能够实现与省政府专网信息安全系统无缝对接、统一管理、统一下发安全策略。
7、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技术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50%,通过等保测评后支付45%,质保期过后并设备运行正常支付剩余5%。
七、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全部安装并调试完毕。(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八、售后服务:货物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中标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
九、质量保证:保修期为1年,在保修期内全部货物的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货物安装、调试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58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16年12月1日9:30—10:00。
2、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10:00。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
********138*****3399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梁文杰
联系电话:0433-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