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公安局八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平利县公安局八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平利县公安局八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J-AK-*******

项目名称:平利县公安局八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44,131.8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八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44,131.8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44,131.8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警察业务用房施工

平利县公安局八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44,131.88

2,144,131.8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八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声明函。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八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自述材料,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08: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电子文件上传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投标确认: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及《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

5、各供应商请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6、技术支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2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盛达紫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

联系方式:181*****4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1*****434

安康盛达紫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技术用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安康盛达紫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