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主污水处理厂安全消缺整改工程项目公告

土主污水处理厂安全消缺整改工程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土主污水处理厂安全消缺整改工程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土主污水处理厂安全消缺整改工程,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土主污水处理厂安全消缺整改工程

2.2建设地址: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土主污水厂。

2.3建设范围:本工程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土主污水处理厂安全消缺整改工程。

2.4项目概况:现就土主污水处理厂在生产运行中发现局部存在安全隐患:

1、粗格栅、曝气池、底下管廊室等5处无气体报警装置,需增设。

2、上屋面爬梯灌笼需整改增设防爬措施。

3、闸门井螺杆晃动较大,需加固,增设爬梯及盖板。

4、加药间需增设检修平台以便后期检查。

5、生物池需开设观察孔

6、曝气池地面空隙间隔较大,在生产过程中有人员掉落的安全风险,需对空隙处加复合格栅盖板。详见技术附件。

2.5工期:1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质量应达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2.7质保期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须具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业绩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供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提供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项目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 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 11 月28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12月 5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12 月 5 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 系 人:吕老师

电 话:023-********(09:00-17:00)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崔畅

电 话:138*****537(09:00-17:00)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刘老师(平台操作)

电 话:023-********(09:00-17: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消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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