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省五华监狱 2025 年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1-3 标段)
(招标编号:ZJZB-2024-02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五华监狱 2025 年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1-3 标段)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77 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五华监狱。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77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五华监狱 2025 年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1 标段); (002)云南
省五华监狱 2025 年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2 标段); (003)云南省五华监狱 2025
年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3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省五华监狱 2025 年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1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
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
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书面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度至今任意连续两个月缴纳
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
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 标段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国家对食品生产许
可不做要求的除外,国家对食品生产许可不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对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
(002 云南省五华监狱 2025 年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2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
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
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书面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度至今任意连续两个月缴纳
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
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 标段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国家对食品生产许
可不做要求的除外,国家对食品生产许可不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对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
(003 云南省五华监狱 2025 年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3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
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
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书面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度至今任意连续两个月缴纳
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
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 标段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国家对食品生产许
可不做要求的除外,国家对食品生产许可不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对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持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 60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五华区万彩荟 14 栋 3306)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五华区万彩荟 14 栋 3306)
七、其他
云南省五华监狱 2025 年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1-3 标段)(项目名称),项
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云南省五华监狱,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五华监狱 2025 年罪犯日用品供应站物资采购项目(1-3 标段);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预算金额(万元):477 万元;
1 标段:68.5 万元;
2 标段:367.5 万元;
3 标段:41 万元;
采购内容:
标段 采购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金额(万元)
1 生活日用品 1 批 68.5
2 食品类 1 批 367.5
3 水果类 1 批 41
(1)本项目共划分 3 个标段,投标人可按照标段号对一个或多个标段的产品进行投标(可
兼投兼中),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标段号分别进行制作、封装及投
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所投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
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云南省五华监狱)。
(3)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
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
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
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书面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度至今任意连续两个月缴纳
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
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 标段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国家对食品生产许
可不做要求的除外,国家对食品生产许可不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对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5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五华区万彩荟 14 栋 3306)。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持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五华区万彩荟 14 栋 33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完好的
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在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五华监狱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办事处普吉社区水节箐村 25 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0871-6533620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万彩荟 14 栋 3306
联系人:黄工(18183529117)
联系方式:0871-6335412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五华监狱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办事处普吉社区水节箐村 25 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871-653362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万彩荟 14 栋 3306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1818352911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