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晋州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体育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省晋州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体育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晋州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体育馆项目 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省晋州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体育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行审投资【2024】005号 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 河北省晋州市第一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晋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在原址上进行拆除工程和新建工程。拆除工程包括拆除原有两栋宿舍楼共3484平方米,拆除混凝土地面5420.4平方米,拆除绿地490.5平方米,拆除路缘石35.96 米。新建工程包括一栋学生宿舍楼、一座体育馆、一座消防泵房以及配套设施。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649.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平方米。拟新建1栋5层学生宿舍楼,占地面积1056.71平方米,建筑面积5480.7平方米;新建1座体育场馆,占地面积3571.08平方米,建筑面积8621.66平方米;新建1座消防泵房,占地面积21.9平方米,建筑面积426.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5平方米);配套设施包括新修混凝土地面1625.01平方米,恢复绿地468.6平方米,路缘石恢复35.96米,新建围墙68.92米。
2.2建设地点:河北省晋州市第一中学内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2.5工期: 73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其它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库【2022】19 号中有关规定,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 40%(********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 60%(********元)。(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1 月29 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 5 日23时59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根据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登陆E招冀成平台、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 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 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5.3投标人同时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进行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5.4开标地点: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晋州市健康路36号,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无须到现场)。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选用“E 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付费主体由投标人承担。收费标准:4000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晋州市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荣鼎天下A座1606,1607室
联系人:刘娇
联系电话:0311-********
8. 其他公示内容
8.1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2、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 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无效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晋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地址:晋州市,联系人:张玲,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娇,联系电话:0311-********,邮箱:ljz1638@163.com 或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8.3 监督单位:晋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0311-********。邮箱:jzszbb2009@126.com。
8.4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5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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